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600字
暑假里,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尊基人,被誉为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里的主人公鲁滨逊经历了许多困难,他出生在美国的约克市。鲁滨逊的父亲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名律师,但鲁滨逊对律师行业一点没有兴趣,对远洋航海倒是很有兴趣。
有一天,鲁滨逊结实的一个朋友,将乘他父亲的船去伦敦,鲁滨逊没有放掉这次机会,告别了家人,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远航旅行。
但是这次远洋并不是毫无风险,一场大浪让鲁滨逊冲到岛上,让鲁滨逊的生活变得很艰苦,但是,鲁滨逊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
我最喜欢的是第八章:春种秋收,在鲁滨逊落难到荒岛定居以后,他无意间发现在岩壁的附近有几株绿色的麦苗,开始时,他以为那只是岛上的某种植物而已,最后长出了十几株麦穗,在山崖脚的附近又发现了几株稻子。大约在六月底时,那些都成熟了,鲁滨逊像对宝贝一样,小心的割下它们,一粒一粒的收藏起来。把它们当成种子,重新播种,鲁滨逊希望将来可以用来做面包吃。
我在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还小不会跳绳,别人都会就我不会,我在那里干着急语文老师看见了,就过来教我。练了好几个星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所以要有耐心。
在鲁滨逊的一生,无论有多少困难他都挺了过来,慢慢懂得了自己的生活。还就了好几位野人,把以前在船上的那些东西拿过来。鲁滨逊用布制造了帆,用木头制造了船,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我不想当一个航海家,我想当一个书法家,所以,现在我要努力学习。
五年级: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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