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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夜里行走。
我喜欢在静谧的小巷里行走,我总会感觉穿梭了时光。没了白天的聒噪喧闹,置身于这宁静的巷子里给人一种庄严神圣的感觉。
我喜欢眯着眼打量明亮的路灯,静默地看着自己的影子被无限延长。此刻,我不是大人口中的小不点,俨然是这片天地的女皇,自由自在,没有谁能阻止我快乐的步伐。暗夜里的灯可以引发无限的遐想,指引着我有条不紊的行走。就像做题时理清了思路,只需抽丝剥茧找到最后,胜利在望。
我喜欢让风没有秩序的侵袭我的面颊。在被太阳无情烤炙的白昼,风自然不敢明目张胆的和它作对,它只是偶尔会掀起我的发丝,然后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现在,它终于胆大活泼起来。它煞有介事的旋转我的发丝,散乱挨着我的耳朵,挡住我的眼睛,看着我撩动咯咯地笑。呵呵,风也是个“两面派”!但只有调皮才会可爱!
我喜欢凝视天上的云。
我喜欢让阳光渗入我的身体,静默地观看变幻莫测的云,外面的车水马龙不理会,体验“与世隔绝”的滋味。
我喜欢看白云慵懒地躺在蓝天的怀抱里,舔舐着,尽显孩子般的依恋。时不时玩一下“变身术”游移云天,直到天空气喘吁吁找红了脸,它也知趣地退了容颜,等待黄昏的余晖。
我喜欢静读。
我喜欢在一本本不同的书中遨游,看到动情处,或红了眼眶,揩一揩,为她悲惨的生活叹息,为她战胜困难喝彩。一本本书折射出不同人物的不同面貌和不同的思想:吝啬的葛朗台,才华绝代的林徽因,和命运斗争的简爱,童心常在的彼得潘……冒昧的闯入了书中人物的生活世界,她也不会凶恶的呵斥,只会让人鄙夷或敬佩。
我喜欢在静谧的环境中读书,品其魂,不会介意蝉儿没头脑的突然鸣叫,只是增添一丝气氛而已。静读是福,我记得曾看过这篇文章,这世上确实是有很多哲理可寻。
我喜欢发现容易被忽略的美,我喜欢鲜花露的第一片颜,我喜欢承载露水最多的叶,我喜欢大地拥抱的第一滴水……
我喜欢,因为我热爱;我喜欢,因为它们美;我喜欢任何,任何发现的美或不小心被忽略的美,我喜欢任何美的感觉或感觉不被体验的感觉。我喜欢,因为它们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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