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500字
我认为福尔摩斯是一个细心的人,我是从:
象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
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像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来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她所穿的靴子,不是一对,一只靴尖有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五个扣子中却只扣了两个,另一只却只扣了第
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少妇穿戴很整洁,但出门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子扣子只扣上一半,那说明她离家很匆忙。她在出门时写了一张纸条,因为她右手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她的食指和手套都破了。
她写得很匆忙,蘸墨水时笔插的太深了,而且还是在早晨发生的,否则墨迹不会这么清晰。
那位少妇仅呆了十五分钟,福尔摩斯就可以了解到这位少妇这么多,就连一般人不会注意到的鼻梁的痕迹,福尔摩斯就注意了,所以他就知道这位少妇近视;衣袖谁也不太会注意,顶多说:“呀,你衣袖脏了。”或“啊,你衣袖短了。”之类的了,谁会想到衣袖有个纹路,而福尔摩斯却注意了,而且还观察了她的手,得知她是打字员。
通过这些,我知道了福尔摩斯很细心,观察力也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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