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
暑假里,每天下午我都会泡一杯热茶,独自在空调间里享受,享受什么?当然是享受书带给我的快乐。因为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深深地吸引了我。
鲁滨逊的愿望是当一名航海家。有一天,为了一笔买卖,鲁滨逊和几个人一起出海,不料途中遇到了风暴,只剩下鲁滨逊一人,还被困在了孤岛上。他先在岛上找了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等退潮的时候去破碎的船只上找一些生活用品,他平常靠狩猎山羊为生。他砍树搭房屋,用羊毛做大衣。终于有一天,他从食人族手里救出一个人,取名“星期五”,后救出“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他通过船长的帮助最终脱离孤岛。因途中收集了许多钱,又卖掉了植物园,成了一名百万富翁。
当我依依不舍地合上最后一页时,心中充满了对鲁滨逊的敬佩之情。我遐想着鲁滨逊的样子:头戴一顶羊皮帽,身穿一件羊毛大衣,腰间插着一把刀,右手拿一把鸟枪,左手拿一把石斧,挺着将军肚,样子真帅。
我最钦佩鲁滨逊的生存能力。他一个人孤独地在荒岛上过了二十八个年头,要是换成一般人,早就吃不消了。他简直就是一个超人。他会做沙发、衣服、桌子、船……虽然有时候会失败,但他不灰心,坚持着,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最终他做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样样精通,机智,反应能力强,动手能力强,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他知天文,懂地理。用他精明的头脑排除了一切困难。
“学会生存”是《鲁滨逊漂流记》给我最大的收获。这个道理永远都不会过时,它将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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