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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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看了《鲁滨孙飘流记》,这是一位叫丹尼尔.笛福的美国作家写的小说。
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落入了孤岛,为了生活下去开始养羊,种庄稼,过了26年收了一个野人作为仆人.第29年他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觉得有趣,一个人生活在孤岛上,除了忍受孤独,恐惧的重压,还要想尽一切办法生存下去,鲁滨孙真是个英雄。
鲁滨孙从破船上捡到两本《圣经》,在孤岛上他认为这次幸活而感谢上帝,在小说里上帝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考验,让他反思以前的生活,因此他能活在岛上而知足,我也反思了,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在文中鲁滨孙多次写了上帝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在岛中好好的活着.我认为上帝就应该是命运,那么说命运在我们手上。
这本书给了我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人读的100本书中就应该有这本书.如果没读过,真是一件遗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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