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国梦700字
在上次放寒假假期间,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比彻。斯托夫人写的。这本书犹如平地里的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著名诗人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称该书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汤姆,他是一个为人正直,善良,笃信宗教,遭遇让人同情的人。还有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他是一个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人。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汤姆很小的时候就是别人家里的小奴隶,颇得主人欢心。长大以后,他就当上了家奴管家,对主人忠心耿耿,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主人的利益着想。
不过,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了主人要把他和另外一个小家奴哈利一起卖掉以后,他告诉了哈利的妈妈,他妈妈知道后,就连夜带着儿子逃走,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进了浮冰密布的河里,逃到了自由州,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的抵达了加拿大。而汤姆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却没有逃,还说:“让伊丽莎他们先逃吧,我不说半个字,要她留在这里不尽人情。可我不能做,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一直很相信我,我决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怪老爷。”他从小就忠顺主人,甘愿听主人的摆布。后来,他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再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把汤姆给买了回来,为主人家赶马车,可是主人却在意外中死了。那个小女孩也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之后汤姆又被夫人买到牧场去做粗活,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被打得皮开肉绽。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来买汤姆,因为汤姆是他儿时的玩伴。但是汤姆最终还是遍体鳞伤的离开了人世。
看完这本书,既让我伤心,也让我感动。我要学习汤姆的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默默地奉献着做正直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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