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700字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被其跌荡起伏的描写以及引人入胜的冒险生活深深吸引。对他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生存下来感触最深,他太了不起了。也许你还没有看过这本书,让我先简单介绍一下。
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的一个上流社会家庭,从小就有好的教育,可他没心思去学正经的本事,一心只想去环游世界。他的爸爸苦口婆心地劝他做一个中产阶级的人,不要出去闯闯荡荡。他不仅没有听,还于他19岁(1651年)那年和一个同学私自出海。在航海时,他们遇见风暴,他们的大船沉了,这时有一艘小艇过来,他们才得救。这次冒险经历并没有让鲁滨逊回心转意,又到伦敦结识了一位船长,并和他一起去几内亚。在去几内亚途中,又遇到了海盗,他成为奴隶,后因他的机敏终于从虎口逃离,又得到一位好心船长的帮助,在巴西有了一份不错的产业。但他并不满足现状,对冒险事业充满了向往。故事的高潮也出现了,鲁滨逊的计划并未成功,而是独自一人流落荒岛,并在这个荒岛上生活了近28年。这本书详细记录了他如何解决衣、食、住,如何克服因孤独而产生的恐惧、如何战胜病魔、以及与野兽、野人作斗争精彩故事。
鲁滨逊最后离开荒岛,要回了自己的财产,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商人,但他的冒险事业并没有停止。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人生犹如上帝盛衰无常的杰作,变化万千,世间少有。”
看完这本书,我脑里一直有一个疑问。鲁滨逊一开始毫不费力就是个中产阶级商人,他为什么要费尽周折,最后结果也还只是一个中产阶级商人。后来通过和妈妈交流,才知道:苦难的经历才是人生最重要的。如果鲁滨逊没有这段经历,那么后人也不知历史上曾有一个叫鲁滨逊的人。所以说过程最重要也是我读这本书的最深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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