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500字
今天早上我打开书柜,拿出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因为太贪吃而掉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区——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寂寞的纽约,柴斯特幸运的遇到了聪明又狡猾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遇到了深爱柴特斯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以及主人对他的真诚友情,不仅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还让自己也成为了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读到这里,相比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柴斯特会继续留在那里,给大家欣赏它美妙的音乐,我也是这么想的,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它思想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读完后,我深有感触的是在这个故事的结尾,柴斯特为了寻求自由和以前在家乡的那份快乐,而决定放弃名利。也告诉我,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有些人贪图财利,甚至还侵犯他人权利。这些人真卑鄙,真无耻,应该遭到社会的唾弃。
柴斯特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勇于承认错误。有一次,他将一张纸币咬碎了,要是别人,一定会逃跑,而柴斯特则是主动承认错误,并想尽办法补偿。所以,我也要学习柴特斯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