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700字
这个暑假我拼命的上网,剩下来的时间我拼命的看书。我捧着那些所谓是眼泪小说系列的青春爱情故事可是怎么掉不出一滴眼泪,套用我们语文老师的一句话就是:典型的小市民形象,让人觉得既可怜有可笑,无从感动。可是我盯着看了一遍又一遍的动漫《犬夜叉》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一直向往的,就是那样的爱情,在一个纷扰的年代遇到一个特殊的人,然后开始一场惊心动魄的旅程,然后开始了千丝万缕的懵懂情感。可惜的是,我不是戈薇,我遇不到我的犬夜叉。
初三的时候,两个朋友跟我说过同样一句话:如果初中毕业你还没有喜欢一个人,你就不正常。他俩说这话的时候还冲我挤眉弄眼的,言下之意就是我特不正常。嗯,我一直都知道这是个问题,可是在老师家长的眼里我诗歌干净听话的孩子,这才是我想要的。
前些日子和同学在网上谈到了初恋。初恋,这是我第一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我早已忘了我第一次怦然心动是在什么时候,又或许,我从来都没有拥有过那种感觉。
第一次有男孩子向我示好还是在读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还不到5岁。那是学校的一个午后,我靠在秋千旁的柱子上,然后远远的看到一个漂亮的男孩子领着一群人向我这边走来,那个领头的男孩说:“大家听好了,她——”他把手指向我,“她以后就是我的皇后,你们谁也不许欺负她。”我莫名其妙地向他眨眼睛,然后傻咯咯的笑。天知道我那时压根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我只是觉得做“皇后”很好玩儿,我每天以“皇后”的名义荡着以前我都坐不到的秋千,然后对着站在一旁看着我的那个男孩呵呵的傻笑。
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以后我就产生了抗体,一再的拒绝别人,一再的伤害别人。我常想爱情是个无所谓的东西,我是不需要它的。
所以,如果可以,我典当,我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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