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更新时间: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
1、登记上必须写明土地权利人的姓名;
2、登记上还要写明地上附着物情况;
3、写明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取得时间和使用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相关文章: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1、登记上必须写明土地权利人的姓名;2、登记上还要写明地上附着物情况;3、写明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取得时间和使用期限。【法律...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上一篇:浙江人端午节吃什么食物
下一篇:杭州去西溪湿地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