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干什么的 检察院什么时候成立的?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人民检察院是做什么的
1、职能职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2、以及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职能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如: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察技术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4、组织体系:组织体系是,最高检院-省级检院-地级检院-基层检院-专门检院。
检察院什么时候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4年。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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