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档>生活经验>其他

审判阶段律师权利有哪些

更新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体权利如下:

  一、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二、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四、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审判阶段律师权利有哪些相关文章:

审判阶段律师权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