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档>生活经验>其他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

  3、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被制作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3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条件有哪些相关文章: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如下:1、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2、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