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档>生活经验>其他

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

  1、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相关文章:

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国际象棋中车王易位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有哪些

彩虹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发生热传递的条件有哪些

组成三角形三边的条件有哪些

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有哪些

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1、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