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包括
1、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内地与港澳交通联系,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优势,带动大湾区其他城市共建世界级港口群和空港群,优化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布局,推动各种运输方式综合衔接、一体高效。强化城市内外交通建设,便捷城际交通,共同推进包括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粤澳新通道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便捷区域内交通圈。建设稳定安全的能源和水供应体系,进一步提升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水平、扩大网络容量。
2、进一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系列协议,促进要素便捷流动,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动扩大内地与港澳企业相互投资。鼓励港澳人员赴粤投资及创业就业,为港澳居民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并为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3、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统筹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优化跨区域合作创新发展模式,构建国际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和效率,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4、构建协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大湾区不同城市产业优势,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产业合作发展平台,构建高端引领、协同发展、特色突出、绿色低碳的开放型、创新型产业体系。
5、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优质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产品供给,打造国际化教育高地,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人文交流、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推进区域旅游发展,支持澳门打造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共建健康湾区,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绿色低碳湾区。
6、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充分发挥港澳地区独特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金融、生态环保及人文交流领域的合作,携手打造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支持粤港澳共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联手“走出去”,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平台,更好发挥归侨侨眷纽带作用,推动大湾区在国家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7、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进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大粤港澳合作平台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推进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建设。支持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中山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平台建设。发挥合作平台示范作用,拓展港澳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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