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档>生活经验>其他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的区别

更新时间: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

  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

  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的区别相关文章:

孔子之道与老子之道的异同

阿昔替尼与吉非替尼的区别

全画幅与普通单反最基本的区别

扑尔敏与氯雷他定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句子

全棉与纯湖南特产棉的区别

中日服饰文化差异之汉服与和服的区别

冰皮与雪媚娘皮的区别

汇编作品与可分割合作作品的区别

斯坦尼康与三轴陀螺稳定器的区别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的区别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