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
(1)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计算方法: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2)参保人未按规定程序就医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计算方法:报销金额=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100%为限,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相关文章:
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计算方法: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上一篇:短期借款怎么核算
下一篇:切分节奏型的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