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39条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
《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的内容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39条内容是什么相关文章:
民法总则39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上一篇:求歇后语唐僧的书后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