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档>生活经验>其他

国家赔偿案刑事的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国家赔偿案刑事的范围是什么相关文章: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间合作的基础是什么

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调整利率的原因是什么

河西走廊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刑诉法近亲属的范围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是什么呢

国家赔偿案刑事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