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层动物防疫监督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冀政办[XX]35号、邯政办[XX]4号文件精神、深化基层防疫人员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基层动物防疫监督职能、技术力量。以促进畜牧增产、农民增收。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录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收范围及人数
招收范围为户口在我县或父母在我县工作的人员,招收名额为财政全额事业人员24名,差额事业单位人员24名。录取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4比例,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录取名额。
报名条件
1、 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3、 务的思想理念。
4、 从事兽医工作有编制或有合同5、 的人员。
6、 畜牧兽医专业学校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7、 年龄不8、 超过30岁。
9、 已就业的,10、 畜牧兽医专业学校毕业的,11、 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12、 年龄不13、 超过40岁。
14、 身体健康,15、 适应从事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招聘办法
16、 报名17、 :XX年12月19日至2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18、 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复19、 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20、 单位出介绍信,21、 父母在我县工作的由父母单位出介绍信。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22、 者需填写报名23、 表,24、 交报名25、 费150元(包括体检资料等)。报名26、 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人事科。
27、 体检:组织统一到指28、 定医院进行体检。
29、 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0、 不31、 符合要求的不32、 得应聘。
33、 差额事业单位人员面对畜牧局内部人员择优录用。
招聘办法:
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1、考试内容:疫情报告及处理程序,动物防疫及法律法规、检疫、消毒、诊治、文化等基础知识。2、畜牧局职工在编人员加5分。
五、录取及待遇:
全额事业人员面向所有人员按分数录取,差额事业人员面向畜牧局内部现已在职的人员中按分数录取,公示结果报领导小组批准,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新进聘用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工资500元,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由畜牧局审报、县人劳社保局按规定进行工资确定,聘用人员需捐助一定数量防疫站建设资金,用于基层动物防疫建设。具体事宜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持此公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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