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
XX年,我局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惠民举措,对既有信访做到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化解,努力创建新型劳动关系,全力构建通州和谐大环境、促进通州经济大发展,信访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给社会快速发展带来巨大活力,也带来了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集中反映出来,人社部门信访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XX年我局信访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信访总量是去年的两倍以上。来信来访的热点主要表现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工资、劳动争议、失业保险、法制监察等方面。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从组织层面给予信访工作有力保障。
我局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把信访维稳列入党委、局办公会议的重要议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行政各科室、各事业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的协调领导,进一步健全信访事项统一管理、信访办理部门和资源统一调度、信访问题及时解决的信访工作一体化工作平台。
二、严格要求、认真办理,从业务层面给予信访工作坚强支撑。
信访办理关键是要有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要有准确精当的文字答复。为避免差错,提高质量,局一把手亲自把关,重点信访重点批示,交由部门重点办理,实行全程监督跟踪。强化办理逐级审核制度。信访办理按照“具体承办人——经办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专职人员——主要领导”的流程,先由各科室事业单位具体承办人草拟答复初稿,由经办机构负责人、分管局长审核,然后由局办公室信访专职人员扎口,进行答复格式、语言文字等修正,最后交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层层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对审核未通过的信访事项,发回部门重新办理。这一严格的做法引起了部门的高度重视,有效提高了信访质量。
在全区大接访活动中,面临政府有限责任与群众无限需求激烈碰撞的巨大压力,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剑同志带头执行并督促落实领导包案制、信访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妥善处理大接访活动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答复率100%,没有发生一起因劳动保障部门乱作为、不作为而引发的信访事件。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我局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切实铺下身子,用心用力做好工作,为信访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对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只要反映问题按政策法规都给予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不等不推不靠,马上研究解决;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承诺,限期解决。并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另一方面,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听取相关建议,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和约束力,保证了执法的公证、公平和文明。
加大初访初信处理力度。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破解一批信访积案,减少一批上访老户。将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避免将初访变为重复访,过激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通过对上访量、案件办结率、案件处理力度、稳控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督查、通报,层层将压力下压。通过督查督办,全面提升信访管理水平,使信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在基本形成及时干预、合理疏导、快速解决的良好信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以劳动监察大队为龙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预防和处理重大集体上访,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对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涉及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涉及全局性的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以及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和化解。进一步指导镇企服中心加强与镇矛盾调解中心的对接,做到了发现苗头不忽视、遇到难题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对于群众反映的普遍和重点问题,做到畅通渠道,绝不回避,形成“合理就受理,受理即办理,办理即解决,解决即巩固”的高效和长效机制,有力维护了来信来访群众合法权益,做到矛盾化解有实招,信访办理见成效。
努力做到三个结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以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从源头上控制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解决信访问题与“创优争先”活动相结合,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扑下身子解决实际问题,用解决信访问题的成效检验活动的成果,以活动成果促进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与“深排查、强调处、保稳定、促和谐”原则相结合,深入排查信访苗头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有效预防新的信访矛盾发生。
三、完善机制、加强督导,从制度层面给予信访工作有效规范。
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信访联络员制度、信访事项排查制度和信访大要案领导包案处理责任制等制度。完善信息上报制度,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敏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须及时逐级上报。此外,健全信息研判机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对上级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及时指导和督促查处。加强对相关科室、各中心群众信访事项处置的考核,从“化解了哪些矛盾纠纷、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解决的成效如何、日常运作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监督导向作用,切实将共同责任层层分解,具体量化,确保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任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推动信访工作健康发展。同时,规范流程台帐,完善受理、分流、调解、反馈、归档等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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