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2年)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2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XX〕41号),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截至XX年底,我县共有幼儿园xxx所,其中登记注册幼儿园103所,暂缓注册幼儿园xx所;省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一类幼儿园xxx所;在园幼儿1xxx人,入园率63%;幼儿园教职工xxxx人,其中,专任教师xxx人。
(二)存在的问题。从全县学前教育现状来看,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二是县乡两级用于改善办园条件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极少,多数乡镇没有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三是学前教育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办园质量差;四是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数量无法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幼儿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规范发展城区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基本均等的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注重保基本、全覆盖,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从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出发,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并确保学前教育质量。
2、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按照“就近入园、扩大规模、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3、坚持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并重。坚持“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接收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资助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等措施,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水平为重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激发办园活力,提高办园效益,努力提升保教质量。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XX年底前,建成1处县实验幼儿园、14处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定办园标准,通过省级认定,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95处,新增xxxx个公办幼儿学位,全县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达81%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达到84%以上。
(二)年度发展目标
——XX年,新建公办幼儿园15所(含1处县实验幼儿园、14处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建16所,全县新增幼儿学位7470个,入园率达到76%。
——2022年,新建公办幼儿园18所,改建18所,全县新增幼儿学位5910个,入园率达到79%。
——2022年,新建公办幼儿园13所,改建15所,全县新增幼儿学位4230个,入园率达到84%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1、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把学前教育规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将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各乡镇要充分发掘本地教育资源,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县学前教育机构按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规模不少于6个班的标准进行规划布局。
2、加快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不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的居住小区规划将不予审批。
(二)多措并举,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坚持政府拨款、举办者筹措、社会广泛捐助和家长交费等多种渠道解决学前教育经费。切实履行政府责任,按照“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的“五有”要求,把学前教育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新建公办幼儿园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低收费的普惠性幼儿园给予积极补助扶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幼儿给予减免保教费。
2、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XX年底前,全县新建46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学位,提高公办幼儿园学生数比例。以县机关幼儿园为依托,异地新建县实验幼儿园,XX年完成建设任务,2022年申报省示范幼儿园。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XX年完成全县14处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到XX年,14处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开展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和园长、优先土地出让、减免建设规费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师资建设,努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1、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从XX年开始,有计划地公开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重点用于补充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小学附设幼儿园由所在小学在富余学科教师中选择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教师,经过转岗培训合格后从事幼教工作。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实际需要实行编外聘用管理。
2、加强师资培训。制订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每三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园长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建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幼儿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幼儿教师纳入我县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可参照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保障教师工资按标准及时发放,逐步实现与公办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切实解决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保障合格非公办教师待遇和合法权益。
(四)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加强安防措施,全面落实100%配备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取的费用纳入教育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使用。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核的办园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物价部门备案。
2、坚持科学保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建立健全教研网络,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五)健全机制,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建立县乡共管、县级为主的管理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卫生、住建、民政、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前教育建设、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幼儿园布局和发展提出意见,负责筹措经费,建设并办好幼儿园,扶持和管理辖区内社区幼儿园、村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由县教育体育局任命。
2、完善督导评估机制。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将学前教育纳入乡镇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和教育督导评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等进行专项督导,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对乡镇政府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建立表彰机制,定期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xx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计划表
2、xx县公办幼儿园分年度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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