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班主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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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教育决策、计划的执行者;是班级各科教育、教学的协调者;是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者;是学生美的心灵、健康人格的塑造者。所以,拥有一支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又懂得科学管理的班主任队伍,是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根本保证。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提高年轻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增强班主任队伍的后备力量,特制定《见习班主任工作制度》。
二、参加对象
参加工作三年以内的青年教师
三、见习培训时间
每一个学年的5-6月份
四、见习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1、学习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
2、虚心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认真参加班主任例会及有关会议;
3、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个别谈话次数不少于5次;
4、至少组织召开1次主题班会和2次班干部会议;
5、每周出操、晚就寝检查各不少于1次;
6、认真检查《班级日记》,参加所有的班队活动
7、实习结束时写一篇见习班主任心得文章和学生个案分析2例;
8、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其它工作。
五、指导老师职责
1、指导实习老师制定《见习班主任工作计划》;
2、指导见习班主任进行个别谈话、心理辅导、学生个案以及班级情况分析;
3、指导见习班主任进行班级常规管理和班队活动的开展;
4、指导见习班主任做好其它日常班级教育管理工作。
六、见习班主任的考核
参照见习班主任的工作要求,根据见习班主任所做的实绩,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根据所带班级的先进班集体评比结果,根据政教处的有关记载,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
七、实施过程
1、由参加工作三年以内的青年教师自己申请, 政教处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确定人选;
2、先集中培训、师徒结对然后再上岗;
3、政教处给予工作上的必要培训和指导;
4、每位见习班主任在见习结束时做总结交流活动。
八、其它
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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