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
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面是我们半年来工作自查报告。
一、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调整充实组织机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对执业执法活动的事前教育预防、事中督促检查和事后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警在前、警钟常敲,防患于未然,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半年的履职执法活动当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和不良反映。
(一)调整充实**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司法所长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思想教育、行为规范约束预防、履职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跟踪落实,负责群众和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工作。
(二)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落实**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五个实行”就是:一是实行财务收支状况报告制度。财会人员对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按月主动自觉向主要领导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按季度向局务会通报;二是实行非正常渠道所得上交制度。在业务和执法活动中当事人给予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卷和其他物品退赔给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实行登记并按相关规定上交处理;三是实行预防监督制度。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在固守清廉防线的同时,都要自觉成为廉洁自律的监督员,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洁之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四是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制度。在廉洁自律当中,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对局长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领导负责,一般职工对中层干部负责,实行责任倒查,一般职工出问题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论那个股室的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取消当年该股室的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分管领导向局长作书面检讨,并在职工会上作整顿说明,出现问题的同志,严格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个禁止”就是:一是认真履职,克己奉公,积极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种公务和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在执业、办证、办案和执法活动中,禁止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禁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外出办事和工作接待讲究节俭,禁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私消公报;四是公私分明,禁止把公有财产居为己有;五是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禁止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借机向当事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卷以及向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和个人索要物品或报销各种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六是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禁止与品行不良、道德不端的人交往。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广开言路,虚心听取不同意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同时对于常规性、业务性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和调动一般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在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纳入2022年度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的目标考核范畴,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严于律己,从小节小事抓好自身的预防工作,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高压线,做到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防患于未然。
(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季度党课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正面学习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及时提醒,教育警醒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自警、自醒、自励、自爱,自觉防范和抵御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浸蚀。
(六)自觉主动邀请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分析解剖廉政建设典型案例,同时邀请他们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行政办公会以及涉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讲解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履职执法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把握的原则以及如何规范自身的履职行为,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自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七)以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服务内容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开设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八)抓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执业执法环境。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本着预防为主、防控为先的原则,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风险表现形式进行排查登记,有针对性性地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股室以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找出了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进行了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加强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的监督检查、回访当事人、开设投诉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抓好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管理,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打好预防针,从源头遏制和杜绝了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务和执业执法活动中,未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不良反映,未发现有司法行政干警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
(九)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从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窗口服务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公正执法情况和履职服务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回访抽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反馈,同时抓好社会评价提出建议的落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职执法活动中没有发生违反《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八条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的情况。 (十)按照县委要求,积极抓好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并对照制定的公开目录,分析梳理公开的内容和事项,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着重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和需要群众知悉的内容和事项,围绕党组织活动和作用发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会议、文件、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做到具有针对性又突出司法行政职能特点,自觉把党务公开作为发挥党组织先锋作用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平台。同时对司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执业执法情况及组织队伍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以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反映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司法行政干警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编差,片面地认为司法行政部门是清水衙门,不具备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认识上不够到位。
(二)对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三)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执业、执法、办证、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以《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从源头从苗头上预防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履职执业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的执行和落实;
(四)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把群众需要知道和需要群众知道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继续开设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举报和投诉;
(七)继续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法为民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理论辅导开展廉洁自律正面学习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个案剖析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从认识、思想和行为等方面纯洁司法行政队伍,达到从源头上遏制和铲除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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