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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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政202228号)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依据,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分类分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二、实施范围
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单位(以下统称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含省直属行政执法部门。
三、工作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一)清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前两年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本系统、本机关行政处罚事项,明确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以及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并编制目录。
(二)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祁政202241号),并结合实际,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使行政执法行为准确明了。
(三)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要素。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将细化后的裁量要素,通过上墙、上网、印制执法服务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给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裁量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四)配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职能分离、理由说明、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上认真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职能分离制度》、《××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要完善行政处罚回避、听证、投诉等制度,有效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
(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汇编公布。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条件、程序、岗位职责、社会承诺、监督措施等要素形成规范文书,做到一单位一册,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公布。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依据,建立制度(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处罚依据的梳理(包括颁布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标准和幅度等)和目录编制(参见附件一),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本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
(二)明确事项,细化标准(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后,细化、量化具体的裁量标准一式两份(参见附件二,含电子文本),于11月20日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梳理执法依据、制定裁量标准的同时,规范处罚程序、制定配套制度等工作。
(三)公布实施,汇编建档(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后,于2022年11月24日前由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实施。11月26日前将自由裁量文件和制度汇编(含电子文本)报县政府法制办。
2、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细化标准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县政府法制办将全县各执法部门自由裁量依据和标准整理汇编。同时,认真总结,建立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这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组长程祖杰,成员陈亚亭、王祁生、凌友寿、郑任凡。法制办承担具体工作事务,法制办与有关乡镇或部门协商,借用一、两名人员临时办公。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部署,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既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规范工作,又对本系统下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规划指导。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梳理自由裁量项目,制定自由裁量标准,上报、编印相关材料。法律、法规、规章重新作出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规范、完善。要严格按照审查公布后的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执行,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一项新的、复杂的工作,各部门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指导下开展此项工作。要认真研究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办沟通。同时,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细化标准原则上要与上级部门制定的标准相一致。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形象的重要手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依据,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分类分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二、实施范围
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单位(以下统称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含省直属行政执法部门。
三、工作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一)清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前两年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本系统、本机关行政处罚事项,明确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以及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并编制目录。
(二)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祁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祁政202241号),并结合实际,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使行政执法行为准确明了。
(三)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要素。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将细化后的裁量要素,通过上墙、上网、印制执法服务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给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裁量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
(四)配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在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职能分离、理由说明、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上认真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职能分离制度》、《××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要完善行政处罚回避、听证、投诉等制度,有效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
(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汇编公布。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条件、程序、岗位职责、社会承诺、监督措施等要素形成规范文书,做到一单位一册,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公布。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依据,建立制度(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
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处罚依据的梳理(包括颁布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处罚种类、标准和幅度等)和目录编制(参见附件一),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本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
(二)明确事项,细化标准(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后,细化、量化具体的裁量标准一式两份(参见附件二,含电子文本),于11月20日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梳理执法依据、制定裁量标准的同时,规范处罚程序、制定配套制度等工作。
(三)公布实施,汇编建档(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后,于2022年11月24日前由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实施。11月26日前将自由裁量文件和制度汇编(含电子文本)报县政府法制办。
2、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细化标准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县政府法制办将全县各执法部门自由裁量依据和标准整理汇编。同时,认真总结,建立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这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组长程祖杰,成员陈亚亭、王祁生、凌友寿、郑任凡。法制办承担具体工作事务,法制办与有关乡镇或部门协商,借用一、两名人员临时办公。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部署,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既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规范工作,又对本系统下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规划指导。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梳理自由裁量项目,制定自由裁量标准,上报、编印相关材料。法律、法规、规章重新作出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规范、完善。要严格按照审查公布后的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执行,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一项新的、复杂的工作,各部门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指导下开展此项工作。要认真研究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办沟通。同时,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细化标准原则上要与上级部门制定的标准相一致。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形象的重要手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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