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工作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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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XX)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为了顺利完成这一历史时期赋予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任,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劳动和社会保障 “*”规划: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示范基地为主线,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稳定政策,完善制度,提高能力,强化基础,着力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确立扩大就业优先的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相协调。促进城乡之间,各类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的流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初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努力朝着“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推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规划的发展目标
(一)积极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广开就业门路,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形成一个全市上下人人参与全民创业、人人勇于创业的新格局,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城市。“*”期间,全市创造城镇就业岗位10万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累计劳务输出17万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达3800万元,发放贷款1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
(二)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形成面向市场,管理高效,覆盖城乡,全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政策扶持体系,形成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办学格局,提高劳动者素质。基本实现全市所有企业技能岗位的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筹建吉林省技师学院*分院。“*”期间,下岗失业人员培训10万人,新生劳动力培训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万人,在职职工培训3万人,技能人才培养4.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3100人,创业培训1.5万人。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镇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国家和省支持建立市康复中心。“*”期末,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参保覆盖面90%以上; 退休人员、中小学生和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其他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矿山和建筑等高危企业要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万人。
(四)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使全市劳动者都能在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力度,力争在XX年前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建立规范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确保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XX年前,清理全部陈欠工资,农民工工资达到零拖欠,保证全市和所有用人单位都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规划工作任务及政策措施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就业。
1、将就业再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2、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一是通过全民创业创造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把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考核内容,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创业园,孵化一批小企业,带动全民创业;二是加大开发公益性岗位力度。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重点安置特殊就业困难群体;三是认真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建立100个劳务输出基地。
3、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三是加大财政对就业工作的投入力度,纳入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四是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享受税费减免政策3万人,税费减免900万元。
4、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县(市、区)、街镇乡和社区、村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领导和资金投入力度。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设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基金。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建立1?2所培训基地,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成3?7所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3、建立技能培训机构与经济主管部门协调机制。对于我市的重点项目和新上项目,培训机构要跟踪服务,上门服务,为重点项目,新上项目培训合格的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及时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服务。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市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研究“五险”统一的实施办法。
2、加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面和征缴力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降低住院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线。
3、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四)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
1、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要严格加强对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的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无用工资质的非法用工现象进行全面清理取缔。
2、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控机制。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预留金专户制度,建筑单位在开工前要将工资预留金足额存入银行预留金专户。
3、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或劳务组织要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4、建立健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监督制约机制。劳动保障监察要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制约制度,要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综合大检查,要在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示范基地为主线,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稳定政策,完善制度,提高能力,强化基础,着力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确立扩大就业优先的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相协调。促进城乡之间,各类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的流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初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努力朝着“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推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规划的发展目标
(一)积极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广开就业门路,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形成一个全市上下人人参与全民创业、人人勇于创业的新格局,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城市。“*”期间,全市创造城镇就业岗位10万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累计劳务输出17万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达3800万元,发放贷款1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
(二)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形成面向市场,管理高效,覆盖城乡,全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政策扶持体系,形成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办学格局,提高劳动者素质。基本实现全市所有企业技能岗位的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筹建吉林省技师学院*分院。“*”期间,下岗失业人员培训10万人,新生劳动力培训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万人,在职职工培训3万人,技能人才培养4.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3100人,创业培训1.5万人。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镇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国家和省支持建立市康复中心。“*”期末,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参保覆盖面90%以上; 退休人员、中小学生和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其他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矿山和建筑等高危企业要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万人。
(四)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使全市劳动者都能在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力度,力争在XX年前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建立规范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确保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XX年前,清理全部陈欠工资,农民工工资达到零拖欠,保证全市和所有用人单位都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规划工作任务及政策措施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就业。
1、将就业再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2、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一是通过全民创业创造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把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考核内容,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创业园,孵化一批小企业,带动全民创业;二是加大开发公益性岗位力度。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重点安置特殊就业困难群体;三是认真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建立100个劳务输出基地。
3、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三是加大财政对就业工作的投入力度,纳入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四是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享受税费减免政策3万人,税费减免900万元。
4、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县(市、区)、街镇乡和社区、村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领导和资金投入力度。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设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基金。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建立1?2所培训基地,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成3?7所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3、建立技能培训机构与经济主管部门协调机制。对于我市的重点项目和新上项目,培训机构要跟踪服务,上门服务,为重点项目,新上项目培训合格的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及时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服务。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市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研究“五险”统一的实施办法。
2、加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面和征缴力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降低住院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线。
3、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四)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
1、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要严格加强对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的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无用工资质的非法用工现象进行全面清理取缔。
2、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控机制。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预留金专户制度,建筑单位在开工前要将工资预留金足额存入银行预留金专户。
3、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或劳务组织要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4、建立健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监督制约机制。劳动保障监察要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制约制度,要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综合大检查,要在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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