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方案
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和《甘肃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局直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局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实现我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统筹结合、整体推进;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3、工作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建成符合局直教育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逐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有效,法规制度相对完善,监控措施比较有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得到逐步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4、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主要方法措施是: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学习;继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单位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市上定期举办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在一年内必须参加依法行政、民主集中制和国家财经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考核;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带头至少要讲一次党课或法制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等廉政谈话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册一栏一片一会一课”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
5、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的主要内容是:xx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两个务必”、“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的主要方法措施: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上的安排部署,坚持一年一个专题,通过教育,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和落实党的宗旨教育,认真解决漠视群众、不思进取、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独断专行等问题;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大力精减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和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考察活动,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不断规范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行为,着力解决不按法律、政策办事和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加强面向全体党员、教育工作者及学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6、加强面向全体党员、教育工作者及学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其主要内容是:党的xx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新时期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政策;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开展宣传教育的主要方法措施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的宣传教育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学校(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并在年终进行考核;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对他们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在###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开办的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节目;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反腐倡廉知识答题、反腐倡廉书法、绘画、摄影展览、廉政歌曲和文艺节目演唱、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等活动;以学校教育为依托,面向青少年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各学校要把廉政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家庭、社区“六进”活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7、围绕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对机关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对机关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对教育工作者、中小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区分教育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丰富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内容;大力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积极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家庭助廉”、“六好家庭”、“廉洁文明治家”等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8、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重点完善六个方面的制度:
党委(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选拔、推荐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进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和选举方式,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9、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重点完善五个方面的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诫勉和函询制度。
10、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重点落实四个方面的配套制度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规定》的配套制度;《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配套制度;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
1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关具体制度。重点落实六项制度和办法: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有关规定》的具体制度;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的具体制度;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的具体制度;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管理的具体规定。
四、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2、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的力度,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xx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的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重点是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及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点是各级党委(党支部)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行为。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重点是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在住房上以权谋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违反有关规定谋取私利等问题。五是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重点是领导班子和成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和规定,严肃查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13、监督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上级党委、纪委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谈话监督。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在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落实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要注重互相交流沟通,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各级党政正职负责全面工作,一般不具体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四是加强同级纪委对党委成员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五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监督作用,要积极协助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强对单位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14、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重点突出五个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定期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二是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用人不正之风问题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对干部任用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等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用人失察和干部“带病提拔”。四是健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五是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15、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对有关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推行电子政务,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审批、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环节实施电子监察系统。三是进一步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实行行政审批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四是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措施和制度,加大行政许可过错、行政执法过错、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力度。
16、加强对单位资金的管理。重点突出二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开展对“小金库”的专项清理。
(三)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坚持加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紧密结合,切实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17、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切实改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四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保障党员的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
18、支持和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意见,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监督权,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视察和检查,及时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和转交的群众来信。要支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他们的视察,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严肃对待,认真改进,并负责地作出答复。
19、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强化教育内部审计监督,突出对重点学校(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定期审计、效益审计和离任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20、积极支持和配合司法监督。一是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监督。
21、支持和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对机关和学校(单位)的监督作用。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严厉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机关干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五是继续办理好“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反映的教育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22、支持和接受舆论监督。重点做好二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二是局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舆论的正确监督,增强接受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努力解决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严禁压制、阻挠舆论监督。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23、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及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促进教育公平。
24、推进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转变行政机关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法治机关和廉洁机关。
2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局党委关于《###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票决干部任免事项试行办法》,稳步推进局直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坚持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凡得不到多数群众认可、未经集体研究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执法监督等岗位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当轮岗交流。
26、深化财务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暂行)》,依法多渠道筹集经费、编制预算、加强核算、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对涉及教育系统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财务绩效评价体系,规范职务消费,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形成各项教育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的机制。
27、规范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完善教育项目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标机制,凡规定招标投标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8、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措施,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29、加强机关、学校(单位)、职工和学生安全工作。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30、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行风建设责任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二是健全完善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三是健全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积极参加“行风热线”节目,虚心接受群众的反映、投诉和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四是健全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机制,按照市上安排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七、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3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招生考试权,教育项目、经费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挪用教育、救灾等专项资金和教育乱收费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3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处教育工程建设、教育收费、政府采购、校园校产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33、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质量。一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所办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二是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
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注重从纠风、审计、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干部考核等工作及社会重大事件中发现案件线索;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注意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不断增加办案科技含量,加大对办案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执纪执法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四是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发案学校(单位)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
八、落实《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34、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李淳任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范具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薇任副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张维忠、毛如君、伏平为成员的局直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局直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甘肃省《实施办法》,###市《工作方案》和市教育局《工作方案》的组织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纪委,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具体工作。局直各学校(单位)党委(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学校(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的组织领导。
35、明确工作责任。局党委、局直各学校(单位)党委(党支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支部)、学校(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同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负总责,领导班子中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市教育局是局直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牵头单位,局主要领导不仅是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第一政治责任人,也是所牵头工作任务的第一政治责任人,是召开所牵头工作任务落实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局纪委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36、狠抓工作落实。一要认真分解工作任务,局纪委要按照市委《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任务分解表》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和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单位)、科室和关键岗位,提出完成任务的时限要求,并将具体方案、任务分解表报市纪委备案。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局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认真听取和研究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解决《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体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三要认真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牵头工作任务,我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要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调联系和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完成所牵头工作任务。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列出督查计划,对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机关各科室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五要加强考核工作,局党委将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完成《任务分解表》所确定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要对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敷衍塞责、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
市一中、市职校、市电大要结合本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具体方案,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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