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五月 唱红歌”大合唱活动方案
“红五月 唱红歌”大合唱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青春使命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广工大党字〔xx〕3号)的要求,特举行“红五月 唱红歌”大合唱活动
一、主题:唱支山歌给党听
二、活动对象: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全校“红五月 唱红歌”活动安排
全校“红五月 唱红歌”主要在学院和学校两个层面展开,学院层面主要以“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学校层面主要以“红五月 唱红歌”合唱比赛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院“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3月中下旬——4月中上旬)。由各学院组织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唱红歌活动,可以班级或专业为基础开展红歌拉力比赛,用歌声唱出对党的热爱、对党90华诞的祝福,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唱红歌的活动热潮,渲染校园文化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学院推荐阶段(4月20日前)。在学院开展“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基础上,要求学院组织选拔1支优秀队伍,报送学生处思教科,统一参加学校的大合唱比赛。
第三阶段:“红五月 唱红歌”广东工业大学大合唱比赛(5月份)。在各学院举办合唱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校性大合唱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合唱比赛要求
1、曲目要求:合唱比赛要求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从以下指定的四首曲目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曲目,可以是与主题有关的任何合唱曲目,各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选择。
指定曲目:《唱支山歌给党听》、《党啊,亲爱的妈妈》、《深情的颂歌献给党》、《公仆赞》
2、参赛队伍要求:各学院各出一个队参赛,每队参赛人数为50人,男女不限,指挥一人。
五、奖励办法
1、“红五月 唱红歌”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开展唱红歌活动的情况、学校合唱比赛结果等给予综合评定,并给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2、全校大合唱比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学校将对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3、学校将在优秀合唱队伍中选拔4支给予培训,并组织参加省赛。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给予重视,认真组织,要广泛动员全体同学参与“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并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合唱活动。请各学院在5月1日前,将学院“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思教科(zzzz@xxx.edu.cn)。
2、在开展活动期间,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地开展。
联系人:学生处思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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