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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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目的是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动员市、区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为争取明年把我市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为全面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争取明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个问题: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首先,创建文明城市是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区域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地区、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规模竞争、实力竞争、水平竞争,最根本的还是一种环境、文化和人才的竞争。环境就是生产力,形象就是竞争力。外商来投资,不仅仅要看你政策条件,还要看你的法制是否健全、社会是否文明、管理是否有序、工作是否高效、环境是否优美。只有具备这些要素,这个城市才是一个有吸引力、有竞争力的城市,才能在新一轮的招商引资竞争中,引得来客户,招得进外资,留得住外商。国内外的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种可转化的生产力要素,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无形资本”。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得先机,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进一步改善投资发展环境,通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其次,创建文明城市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途径。城市是现代文明的发源地,对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推进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过程。不仅是城区人口增长、区域扩张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城市品位提高和人的现代化过程。这也有一个量与质的关系,我们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既要注重量的扩张,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当前,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与城市现代化发展还不相适应,城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要充分运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这一载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市容环境、社会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塑造秀山丽水的文明形象。第三,创建文明城市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实、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等问题。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因此,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以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从老百姓愿意参与、能够受益的事情抓起,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创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秩序,提供方便优质的社会服务,这是一件顺民意、得民心的大好事。我们一定要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老百姓舒心、高兴、满意。我们还必须看到,我市撤地设市才三年多,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市民的城市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的形成还有个养成的过程,部门的创建共识还有
个提高的过程,就是作为省级卫生城市也还有许多方面要“补课”,与其他兄弟市相比,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难度更大。在当前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呈现整体推进的大背景下,如果我们在创建中松一松、缓一缓,就有可能落后,就有可能成为全省唯一不是文明城市的地级市。丽水在全省的比较中,经济欠发达是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形成的,但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我们不甘落后。因此,市、区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难克坚,努力把丽水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市并举”(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着眼于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坚持德治与法治结合、建设与管理并重,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市区联动联创,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社区文明、文化繁荣的省级文明城市。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我们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首先,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人的素质。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创建文明城市的许多表层问题,其深层原因是人的素质问题。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最终要靠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来支撑。要以实施“市民素质工程”为总载体,把思想教育与整治环境、德治人心与法治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文明城市创建的每一项工作,都能成为陶冶人、教育人、提高人的重要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规范》,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以打造“信用丽水”为目标,深化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倡导“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在窗口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以“展行业风采、树丽水形象”为主题的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失学儿童等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充分运用城市和社区的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现有的设施和人力资源,积极开办市民学校、民工学校、法制学校,加强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城市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绿色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各项创建活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寓教于活动。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改起,精心设计并推出各种有效的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引导人们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干部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 其次,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基础设施是城市的“筋骨”,精神文明是城市的“灵气”。创建文明城市要先强“筋骨”,从基础设施抓起,使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档次有明显提高。城建等部门要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出发,把与创建关系最大的项目和能够迅速改善城市形象的工程作为重点,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下决心加快丽水体育场、会展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等设施建设,尽快建成一批高标准、高品位的文化体育场馆,提高承办大型赛事的能力。水利部门要结合旧城改造,抓紧实施全面改造内河工程,对城区几条内河实施综合治理,通过截污排污、清淤疏浚、驳坎绿化等工作,使城区河道水质有明显改善,逐步使城区每条河都能成为城市的活力、城市的
景观,使瓯江两岸成为市区休闲有特色的好场所。加快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尽快实现管网“对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城建、交通部门对在建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要加快进度,挖埋管线的施工道路要抓紧恢复,拉好城市的“拉链”。裸露的人行道要加快平整铺设,对破损的道路要抓紧进行修补。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的建设,加快果壳箱、垃圾箱的设置和更新,加大环卫设备的投入,提高环卫收集能力。以“亮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全面实施“市容美化工程”。精心规划、设计,合理布局,对城市主要街道、窗口地段、重点部位实行长效的、有品位的“亮化、美化”改造。同时,对有碍市容市貌的沿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美容”,使之旧貌换新颜,凸显秀山丽水的独特美。根据生态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完善绿化设施,并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还绿、破墙透绿、借缝插绿等方式,扩大绿化覆盖面。第三,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城市管理。环境面貌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切实改变城市环境面貌。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开展“五大整治”,优化社会环境。一要加大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社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的环境、秩序“脏乱差”、“牛皮癣”等问题的整治,加强待建地段、地块的围墙美化。要继续加大拆除违章建筑、违法建筑的力度。抓城市的市容环境,要体现严管重罚的原则,把管理、教育、处罚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培育和强化城市各类服务功能,提高对生产要素的聚集能力。二要加大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全面实施“文明交通工程”,完善必要的交通设施,新辟一批车辆停放场所,规范运行线路和秩序,严禁乱停乱放等现象,使交通环境和秩序有一个大的改观。市区的黄包车破旧、档次低且数量过多,影响城市品位,要抓紧实施黄包车的更新和改造工作。三要加大入城口、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改变目前违章建筑多、乱堆乱放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的现象,加强建设和管理,树立宽敞、整洁、亮丽的城市门面的新形象。四要加大社会治安的整治力度。政法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反盗抢、禁赌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城区行乞人员多,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理。五要加大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取缔市区主要街道乱设的摊点,整治乱摆乱卖现象,在条件许可的部位定点布局临时性市场。结合“共铸诚信”活动,有力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整治各类专业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工商等职能部门要督促市场主办单位积极开展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活动。在加强专项治理的同时,更要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要整合城管力量,尽快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联合执法制度,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积极探索综合执法的新机制、新办法。第四,要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文明社区是文明城市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对市民的生活影响越来越大。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把文明社区创建作为基础来抓,而创建文明社区必须以“平安社区工程”为基础。抓好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要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要创新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理顺社区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各项组织建设。尽快制定并落实有利于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社区共建是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五有”共建工作机制的落实。各级、各单位必须按照社区共建的要求,把参与社区共建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参加社区的各项活动,形成关心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活动、支持社区创建的良好氛围,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推动社区发展的目标。二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区两级政府要把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通过资源整合和购、租、借、建、无偿提供等方式,全面落实社区的办公、综合警务、文体活动中心等用房,抓好社区安全防范配套设施建设,实行技防、物防、人防联动。加强社区道路、绿化、路灯等方面的修建和改善,提高社区人居环境质量。三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强化服务职能,及时
为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广泛开展“五进社区”活动,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文化、卫生、科技、平安等方面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要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市区现有20多个“城中村”。由于多种原因,“城中村”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和犯罪的高发隐患区。“城中村”现象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难题。要加快“城中村”的改造步伐,今年已开始试点,明年要逐步铺开,争取明年底达到省级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五要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平安是社区的“第一要务”,要把社区平安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层次开展创建“低案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安全小区)活动,加强流动人口和社区出租屋管理,做好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扫除“黄赌毒”和反xx等工作力度,推进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确保社区平安。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明年要如期完成这项任务,难度大、压力也大。我们一定要以只争朝夕、争创一流的精神,全力以赴,务求必胜。首先,要加强领导,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抓创建。创建文明城市,加强领导是关键。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决定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6个专项工作组都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要求莲都区和市直各个部门、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市创建办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创建工作的参谋助手,要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协调、督查职能,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整改措施,加强协调和督查,保证创建工作扎实、顺利推进。其次,要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抓落实。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莲 都区要同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按照联动联创的要求,莲都区委、区政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以创建工作为己任,敢抓敢管,尽心尽责,同时,要与市直各部门、单位主动联系、及时沟通,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发挥主导作用,着力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要充分发挥好基层保证作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分工不分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推诿,不扯皮;更要树立“市、区是一家”的观念,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支持和配合莲都区开展属地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驻丽部队(武警)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军(警)民共建水平。第三,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硬任务。硬任务就要有硬指标,更要有硬措施。一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会后,市委办、市府办要把创建文明城市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莲都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莲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和责任进行再分解、再落实,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创建责任制,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督查,市人大、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视察,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还要通过市民评议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三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创建工作中,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创建工作实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创建成绩显
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第四,要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人民群众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支持者,又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更是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只有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才能切实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后,要立即在市区掀起一个声势强大的宣传热潮,把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告知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莲都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都要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年底前,市创建办要精心设计载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城市环境整治,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舆论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好一波又一波的宣传高潮,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要重视及时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弘扬先进,同时,对存在问题和后进单位要有重点地进行批评曝光。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扎实有序的工作落实,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推动创建工作出成果、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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