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述职述廉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对您们在百忙之中能来关注、参与安监局党风评议表示真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动员会议精神,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县安监局党委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一简要汇报,请予评议:
一、工作实绩
——安全生产状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止10月份,各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安全指标之内。其中:
①煤矿企业:全县煤矿生产原煤728万吨,杜绝了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发生零星事故2起3人。
②道路交通:共发生交通事故358起,死亡34人,受伤25人。
③公安消防:未发生火灾事故。
④非煤矿山: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⑤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人员伤亡。
——煤矿政策性关闭情况
全县15座被列入政策性关闭煤矿已按照市政府《关于政策性关闭煤矿停产通知》要求实施停产,并收缴火工品,明确监控责任,落实监控制度和人员,24小时严密监控,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和建设。
——安全生产培训
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复)训职工2100余人。其中,老板矿长1期,培训113人;安管人员3期,培训237人;瓦斯监控人员1期,培训300余人;调度员3期,培训200余人;带班长1期,培训300余人;特殊工种9期,培(复)训883人;非煤2期,培训112人。全员培训1.6万余人次。 ——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罚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吃、拿、卡、要”现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了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有效促进了安监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措施
(一)分解指标,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安监局与机关各科、各站、各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把目标责任量化、分解。通过责任落实,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了企业自查、执法监察和不定期抽查的动态管理模式,为全县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复产,强化标准,把好节后复产验收关 春节过后,为了确保全县煤矿节后安全、平稳、有序的恢复生产,为全年安全生产开好头,起好步,遏止煤矿重大事故发生。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县煤矿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规定了验收程序和四个大项十七小项的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六个组对全县煤矿进行了复产验收。
(三)突出重点,超前防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XX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现场管理年”活动,我局成立了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对隐患整改、三大系统安装运行、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探放水管理、防尘洒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按照“站为基础、科室监督、定人蹲矿”检查制度,采取例查、突查、夜查等检查方式,对全县煤矿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使煤矿的检查频率达到了每星期两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较大隐患的煤矿,进行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四)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保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根据4月25日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30日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明电[XX]66号)和省、市煤炭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下发了《长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局也制定了《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5月1日召开了各乡镇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煤矿业主(矿长)、非煤、危化等生产企业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的百日督查专项动员大会。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组,分6个督查小组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这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我县煤矿、非煤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确保奥运安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五)紧密配合,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民爆物品排查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爆物品大排查动员会议要求,我县开展了民爆物品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我局在市民爆物品交叉检查组的指导下,与县公安、国土等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分17个小组,对我县68座煤矿、47家非煤企业开展了民爆物品集中排查专项行动,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共查出各类隐患152条,其中,煤矿138条,非煤企业14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有力打击了非法生产、购买、使用、运输、储存民爆物品等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民爆物品的规范管理。
(六)加强宣传,积极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为了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我局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上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以宣传《安全生产法》、《煤炭法》为主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由安委会统一部署,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法规讲座等系列活动。形成了政府构建平台,部门牵头,企业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活动局面。在每年“5.7”反思周等大型活动中,我局都抢前抓早,周密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了安全横幅,在重点企业张贴安全标语;三是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总计发放知识问卷11200余份。四是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截止目前,有近1.6万人(次)接受了的安全专业知识培训,1120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廉政建设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动员大会后,我局立即召开了机关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动员会,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长治县安监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反腐斗争领导组。并从5月2日开始,每天一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县关于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明确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制定了《长治县煤炭局关于加强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意见》,开展了煤炭行业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工作,向全县煤矿企业发放《集中开展煤炭行业反腐败专项斗争征求意见表》54份,收回54份,重点征求在对煤矿企业办理有关手续、证件审批、初审上报、日常安全监管、火工品审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审核、审批,暗箱操作等6个方面的问题。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共征求对我局XX年以来存在问题的意见16条,开展煤炭行业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的建议46条。自查自纠征求意见之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了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写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求真务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我局从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入手,大力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廉政建设监督卡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罚和预防腐败体系,同时,坚持做好“五公开”,即公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党组成员廉政承诺,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公开奖惩处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行风建设中,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聘请行风监督员等方法,有效推动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和执法的透明度。在日常安全监管中,我局致力于把党建工作同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推进五大机制(风险、自压、自逼、竞争、激励)的同时,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积极对企业进行指导与服务,切实改变单一的执法意识,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了安全工作无睡眠,监督检查无工休,在全县企业中树立了安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在学习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学习上定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忙起来,就忽略了学习,学习不深入不扎实,领会不深刻;二是机关服务基层的意识还不够到位,突出反映在机关有些工作人员服务的主动性差,效率较低。三是开拓创新不够,凭老办法、老经验做事,在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上经验还不足,方法简单,需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借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的契机,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基础。
请各位监督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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