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宣传指导员职责考核细则
为了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村全体计生指导员切实抓紧抓好的责任感,为全面提高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村党总支、村委研究决定,特制订计划生育职责考核如下:
一、 参加会议、执行制度:
1、 积极参加计划生育的各种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 对所管辖对象(包括男青年)去向明确,育龄妇女(包括外来育
龄妇女15—49周岁)孕情清,做到月见面。
3、 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
二、 工作实绩:
1、 无计划外出生(包括无生育证出生小孩及流入人员计划外生育)。
2、 无大月份引产(包括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怀孕、非法姘居)。
3、 无无措施流产。
三、 规范操作、优质服务:
1、 学习优质服务有关知识,掌握好避孕节育要点。
2、 做好一年两次b超服务工作,b超率达98%以上,未b超到的做
好尿检跟踪服务,做到一个不漏。
3、 对新产妇、服药对象做好随访服务工作。做到产后三个月内上环,
剖腹产对象三个月内送避孕药具,六个月以上上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环的送好避孕药具。服药对象每月把药具送上门,并随访好。
4、 做好新上环对象1—3个月、6—12个月分别两次镇计生办通知的
期内随访服务。
四、 深入群众,了解情况:
1、 认真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 发现隐患问题,包括重点对象的去向情况、信息反馈及时,主动
上门做工作并及时汇报。
五、 报酬计算:
1、 按管理育龄妇女数×1元/月计算。
2、 出席会议、b超等出勤按每天15元计算。
六、 奖惩措施:
1、 宣传指导员根据上述细则年终考核合格的,得奖金300元整。
2、 入发现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造成计划外生育或6个半月以上引
产得扣除全年奖金及报酬的10%。
本《细则》一式二份,村委、计生宣传指导员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
考 核 人:
责 任 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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