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人才培养意向书
订单式人才培养意向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烟台南山学院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我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企业“量身定做”而培养服务、生产、管理所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从而实现企业用人与毕业生就业的零距离,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的和谐统一。
根据甲方公司发展规划和乙方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职高专面向市场培养人才》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培养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达成如下培养意向:
一、培养类型
1、“冠名班”:即以企业名称命名的班级,企业参入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冠名班”有两种形式。一是学校与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与企业签订教育与就业的协议,企业为“冠名班”学生提供相应的奖学金。二是学校与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校与学生签订教育与“定向培养”协议。
2、“订单”培养班:学校与企业协商,学校针对企业发展需要,为企业“订单”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不同学习形式不同专业的毕业生。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企业简介、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根据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参入乙方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人才培养过程。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甲方可以派人进行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有关课程的讲授。
4、学生就业实习期间,甲方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备并负责就业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5、学生就业实习期限为 个月。就业实习工资(或补贴)为 元/月。实习期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式录用实习表现合格的毕业生,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为 元/月,缴纳 金。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招生、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考核及发证等工作。
2、实施完成双方协商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
3、学生学习期满,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配合甲方从完成学业的学生中选拔符合企业要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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