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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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地处xxxx西南,总面积840.53平方公里,辖27个乡镇,287个村,人口42万。境内岩盐、页岩、天然气、石灰岩、膨润土等矿产资源丰富,国道213线、省道自雅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频聚。近年来,我县坚定不移地按照“重工、强农、兴城、活商”的发展思路,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盐化、食品、轻纺三大支柱产业发展迅速,建陶、机械、制药、林竹、猪鬃等重点产业日益壮大,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呈欣欣之势。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我县自2001年起,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实行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配合,全民参与,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通过“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较好地实现了“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目标任务,推进了依法治理进程,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我县各级不断深化对普法工作的认识,特别是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更加认识到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法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井研是摆在各级党政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县各级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工作,把“四五”普法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法工作机构,全县各级落实普法专干、骨干 名,落实了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了财政预算,坚持每年定期研究普法工作,制发了本地、本部门“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了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县级部门、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召开了“四五”普法工作动员会;县、乡人大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作了决议,并坚持每年对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审议;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井研县“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先后发文对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作了部署安排;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参加法制讲座,并亲自为我县编印的普法读本作序,有效地推动了全县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讲求针对性,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县把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并根据各自工作、学习特点开展了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培训,抓好各级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抓集中培训。自“四五”普法以来,县委宣传部、县法建办、县法制局相互配合,先后聘请省市专家集中副乡级以上干部、部门乡镇普法骨干、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WTO知识、《行政诉讼法》及《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地方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县级各部门集中机关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部门行政法规、公民适用法律知本稿件版权属于青年秘书网识的培训。一些部门坚持对上岗人员开展岗前法规知识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上岗。县国税局将干部学法纳入ISO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学法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与考试考核相结合、学习教育与能力培训相结合、学习教育与开展知识竞赛相结合,学习成绩纳入季度工作考核,严格奖惩。乡镇集中村组以上干部开展了农村适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县委党校在新任副局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上开设了“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的课程。“四五”普法期间全县各级共举办干部法制讲座 余场,受训干部达 万余人次。二是抓外出培训。“四五”普法期间,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先后选送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达 余人次。三是抓自学。干部学法坚持以自学为主,许多部门、单位制定了干部自学奖励制度。目前全县参加法律大专以上学习的干部有 余人,已取得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达 余人。四是结合典型案例,以案学法。县委、县政府针对马踏事件、三江水污染等事件举一反三,在全县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警示教育,并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干部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五是成立县法学会,组织法学研讨。目前全县有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法学会会员54人,县法学会已组织法学会会员撰写法学论文45篇,组织法学课题、论文研讨5次,已有20余篇法学论文在省市刊物上采用并获市、县奖励。六是组织法学竞赛和考试。县法建办先后组织全县干部参加了省法建办组织的“国宝杯法律知识竞赛”、“宪法修正案知识竞赛”和全省“四五”普法考试,参赛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达 余人次,参赛率达97%以上;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法建办、县法制局相互配合,先后2次组织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县级部门、乡镇机关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和部门行政法规的集中考试。先后对41名考试不及格者分别作了待岗学习3个月、不晋职、不提拔、不评优的处理。我县干部学法用法的做法先后被省市法建办以简报形式转发推广。
2、以学校为阵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县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县委联合下发了《井研县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全县各级学校将法制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列入了教学计划,对中小学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以思想品德课为载体,按教学计划要求向学生灌输法律基本常识。为提高教师法制教学水平,县教育局将教师学法列入业务进修计划,定期组织法制培训,实行法律知识资格考试认证,教师学法做到了学习有笔记,学后有体会,不合格者不上岗。二是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县教育局、综治办、司法局联合在基层法庭、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正式聘请和任命了31名法制副校长,并制定了法制副校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为切实抓好法制副校长工作,县教育局、综治办、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县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学校法制公开示范教学。法制副校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校制定法制教学计划,定期到学校举行法制报告,指导抓好依法治校工作。“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各级学校组织法制专题报告达 场次,受教育师生达 万人次。三是抓好课外教育,活跃教学形式。针对学生特点,各校制作了板报、广播法制专栏和节目,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争做合格小公民”、“祖国在我心中”、“新世纪我能行”、“把法律带回家”等主题队会,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国宝杯”法律知识和宪法修正案知识竞赛活动,设置文明、卫生监督岗、小交警执勤岗、早读和早操检查岗,培养学生道德和法制意识。县教育局在周坡镇建立了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现已开班48期,全县共有4.5万余名中小学生到基地参加了培训,通过“红、绿、兰”三色文体活动等29项活动安排,对学生的品格、意志、行为习惯等多方面进行了培养。县地税局、国税局坚持开展送法进校活动,在全县多所学校建立了税法教育基地。
3、送法进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抓集中培训。县法建办今年利用四月税法宣传月依托税务部门举办了两期企业厂长(经理)法制讲座,重点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刑法、税法、环保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全县145家企业近5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讲座,县委书记余应军专门到会作了题为“依法经营风险小,违法经营风险大”的重要讲话,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二是组织县级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县计经局、乡企局、工商局、司法局联合制发了《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实施意见》,对相关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了具体规定。许多执法部门将深入企业开展法规宣传列入部门工作目标,坚持定期派人到企业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业主开展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发放资料开展法制宣传。县司法局抽调法律工作者、机关干部向城区重点民营企业委派了特约司法员,协助指导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县乡企局聘请法律工作者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受训职工1800余人。县劳动局深入企业开展劳动法规宣传,每年多达200户。“四五”普法以来,全县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发放法规宣传资料 万余份,组织开展相关法规培训 期,受训企业管理人员职工达 余人次。县卫东机械厂克服工学矛盾,坚持以会学法,利用厂务公会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案学法,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典型案件,组织职工现场学法;坚持利用专栏学法,定期举办“法制园地”向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县服大集团公司坚持在厂刊中开避“法制园地”,定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法用法成为了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组织企业厂长(经理)集中学法的做法先后被《四川司法》、《乐山晚报》刊物采用。
4、以维权为内容,抓好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对外出务工人员重点开展了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职业技术中学开设法制课,对职中学生开展外出务工实用法律法规培训。“四五”普法以来,全县 所职业技术中学共培训学生 人次。二是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办证机会,发送法制宣传资料。宝五乡针对外出务工人员不便联系,专门印制了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致外出务工人员公开信》,发送给每个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由家庭转给外出务工人员学习。三是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工作站,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学法。今年三江镇政府率先建立了外出务工维权工作站,工作站共向外出务工人员发送宣传资料 份。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面上法制宣传教育。
全县各级部门相互配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面上法制宣传。一是开展场镇法制宣传。县综治办、法建办坚持每年利用“三月综合治理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乡镇在城区、中心集镇开展大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许多执法部门也利用重大法规颁布日、纪念日开展场镇法制宣传。“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各级开展场镇法制宣传 场次,悬挂标语 余条,发放宣传资料 万余份,出动宣传车 余台次,接受咨询达 万余人次。县法院坚持组织基层法庭到村组开展巡回办案,对村民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县法建办在县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辟了法制栏目,及时报道法制新闻,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县级部门执法人员到电视台以案说法。今年以来,已播出“法制新闻” 期近 余条,法律信箱 期。县级执法部门利用重要法规颁布日和集中执法时间在广播、电视举办了专题法制讲座,各乡镇利用农村有线电视、村级广播站举办了专题法制讲座。三是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全县城区、各乡镇、学校、企业都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城区和各乡镇都制作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标语。四是印发法制辅导读本。“四五”普法以来,县法建办同有关部门配合,坚持每年组织编发了《农村干部“四五”普法读本》、《中小学生“四五”普法读本》和《井研县干部职工“四五”普读本》共7辑7.8万余册,发放《WTO知识》手册5000余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50000余册。乡镇、部门也结合本地和部门工作实际,向村民和服务对象印发了法律政策知识读本 册。
(四)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我县各级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推进了依法治县工作。
1、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积极开展地方依法治理工作。
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为重点。“四五”普法以来,我县各级对干部重点抓了行政法规的培训,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牵头集中相关人员抓了《行政许可法》的专题培训,强化了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为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的三项清理工作,县政府先后审查、修改、审批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上报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12个,撤消、废止县政府制定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3个,涉及乡镇、部门文件30余个。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县政府都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坚持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小组,全县所有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坚持重大决策邀请律师参与,征求律师意见,把好法律关。落实了律师接待信访值班制度,依法解决信访问题。马踏镇辖区各村、居委会、企业均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四是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经济秩序。“四五”普法以来,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全县着力开展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减轻农民负担、农资市场整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依法专项治理活动。县政府有关部门先后直接指导参与部门执法活动220次,组织对部门执法检查78次。五是对违法违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四五”普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依照有关规定对35名违法违规的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干部有5名。规范政府行为,有效转变了政府职能,推进了地方依法治理工作。
2、以履行职能为重点,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全县各部门紧紧围绕履行部门职能,狠抓部门、行业法规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一是层层签订执法责任制。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纠正违规执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和办事规则,杜绝“暗箱”操作,取信于服务对象。三是对违法违规事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各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行动 余次,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余件,罚没金额 万元。县工商局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通过对工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规范,制定(修订)工作制度十五项,对全局四年半的1012件行政处罚案件认真清理,完善纠正案件52件,没有一件败诉案件发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抓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四五”普法期间,依法检查用工单位1250户次,纠正违规案件423件,处理劳动争议126件,劳动合同鉴证率达92%以上,依法为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00万元。
3、以促发展保稳定为重点,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企业、学校依法治理重点是抓环境整治、建章立制,保证正常的生产、教学秩序。“四五”普法以来,县综治委牵头,多次组织开展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学校与当地政府及公安派出所开展专项整顿活动300余次,整治黄色书刊摊点13个,违规网吧10个,撤离校门口200米以内的违规摊点53个,取缔游戏厅5家,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县卫东机械厂在厂务管理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定和规范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签订完善了劳动用工合同,依法解决争议纠纷,保证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该厂在原材料涨价、市场萎缩的情况下,产值连年增长。马踏中学依法治校重点抓建章立制,根据有关法规、守则规定,建立了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共四大类85项制度,并成立了相应的督导组,依照规定先后处理了100余起学生违规行为,有效地规范了校风校纪。该校近年来,连续三年被评为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县高考三连冠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农村、社区重点是按照“一学习(即组织村民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二治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间纠纷治理)、三规范(依法规范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村规民约、规范集体财务)”的工作思路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组织实施整体联动防范工程。高凤乡星光村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办法,村两委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全村实行传牌轮流值日制度,将此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并一致通过,采取大的村民组分成2个值日区,小的组为一个值日区,制作了值日牌,由村民户轮流值日传递值日牌,村民组长负责监督落实。同时还建立了发生安件由值日户承担20%的赔偿惩罚制度、发现案情村级联动处置制度。由于坚持了轮流值日,治安防范成效明显,全村近年来没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县司法局动员社会力量在农村部分学校建立了司法救助点,对服刑、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特别困难的子女就学和生活提供救助,有效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可防性案件发生。二是组织开展民间纠纷调处。县、乡两级分别建立了民间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各社区村委会、重点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了调委会组织,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王村镇率先建立了民间纠纷调解庭,规范了调解工作。“四五”普法以来,全县村镇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9876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有效防止了一些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王村镇积极为大陆新希望集团落户王村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该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成立了专门调解工作组,先后及时化解征地、边界、施工、用工、征地户之间重大疑难民事纠纷16起,确保了工程顺利征地,顺利进场,顺利施工,赢得了投资商的赞誉。马踏镇法律服务所从2002年以来坚持同辖区8个村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先后协助村调委会调解疑难纠纷120余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三是依法清理规范村组集体经济合同。“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农村共清理村组集体经济合同共1506份,清理面达到95%,其中依法规范1420份,通过清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50余万元。规范集体经济合同有效规范了集体经济管理行为,化解了历史遗留纠纷,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深受村民的普遍欢迎。四是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全县建立法制示范村 个,各村适应新形势订立完善了村规民约,坚持村民自治。村级财务统一实行了村用乡镇监督的管理体制,定期公开财务,接受村民监督,有效防止了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密切了干群关系。
(五)建章立制,普法工作经常化。
全县各级在学法用法活动中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1、建立了干部法学及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县委中心学习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党政机关、乡(镇)、村、组干部每年集中学法4次,各级组织学法考试不少于1次,县委党校举办干训班必须开设法制课,县法学会组织法学研讨不少于2次。2、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坚持各级干部任免前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四五”普法以来,县人大任命的所有局级干部均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3、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制度。各级利用重大法规颁布日、集中执法时间、法定宣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面上法制宣传,开展送法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定期搞好媒体、板报法制宣传。4、重大决策前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组建了法律顾问组,全县各部门、乡镇和70%的骨干民营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5、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过错追究。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县、乡、村三级坚持每月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纠纷在基层,防止越级上访。7、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坚持每季度走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9、依法规范集体经济合同制度。要求集体经济合同清理面达到100%。10、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11、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制度建设有效地推进了普法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主要成效
通过“四五”普法,取得的主要成效是:
1、促进了公民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通过“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各级干部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的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及《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公务员法》、《保密法》部门行政法规、WTO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组织基层群众和学生较系统地学习了《宪法》、《民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税法》、《信访条例》、《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公民适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增进了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广大群众、法人和组织有事找法律,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已成为自觉行动。法律服务部门统计显示,近年来,群众、法人和组织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的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体现了良社会法治秩序。“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农业税征收每年完成的农户均在96%以上,计划生育率每年均达到975以上,全县先后涌现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2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没有出现一起因决策、执法不当产生的国家赔偿案件。
2、促进了各级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政府各级部门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更加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如在工程项目招标、土地拍卖、大宗商品采购、集体经济租赁承包、群众筹资筹劳、解决群众集体上访等活动中实行公开公正,减少行政干预,严格依法办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各界好评,较好地塑造了诚信政府、法制政府的良好形象。
3、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四五”普法以来,全县治安案件、民间纠纷逐年下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逐年降低,今年控制在1.8%以内,未出现一起群体性闹事事件。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了安全感,全县干部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抓发展,经济呈现快速健康发展势头。全县GDP、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分别增长7.55%和5.5%,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比去年同比增长30.1%。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01元。
4、促进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活动改变了干部群众的观念,招商引资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一些知名企业纷纷到我县投资。我县与大陆新希望集团达成总投资10亿元的电盐生产项目协议,该项目已正式落户王村镇杨家河村,现已进入施工阶段,今年6月底将试投产;蓝雁集团引进日本佐九间制作所、新康华株式合作开发谷维素项目,已完成公司注册,到位资金1350万日元,建设地已移至县内,在第六届西博会上,我县成功签约33.2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协议,为我县经济长远发展增添了后劲。
各位领导,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面上工作不平衡,普法工作形式创新不够,特别是对企业、社区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有信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我们决心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普法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取得新经验,为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切实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我县各级不断深化对普法工作的认识,特别是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更加认识到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树立科学发展观,依法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井研是摆在各级党政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县各级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工作,把“四五”普法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法工作机构,全县各级落实普法专干、骨干 名,落实了普法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了财政预算,坚持每年定期研究普法工作,制发了本地、本部门“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了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县级部门、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召开了“四五”普法工作动员会;县、乡人大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作了决议,并坚持每年对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审议;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井研县“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先后发文对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作了部署安排;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参加法制讲座,并亲自为我县编印的普法读本作序,有效地推动了全县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讲求针对性,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县把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并根据各自工作、学习特点开展了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培训,抓好各级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抓集中培训。自“四五”普法以来,县委宣传部、县法建办、县法制局相互配合,先后聘请省市专家集中副乡级以上干部、部门乡镇普法骨干、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WTO知识、《行政诉讼法》及《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地方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县级各部门集中机关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部门行政法规、公民适用法律知本稿件版权属于青年秘书网识的培训。一些部门坚持对上岗人员开展岗前法规知识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上岗。县国税局将干部学法纳入ISO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学法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与考试考核相结合、学习教育与能力培训相结合、学习教育与开展知识竞赛相结合,学习成绩纳入季度工作考核,严格奖惩。乡镇集中村组以上干部开展了农村适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县委党校在新任副局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上开设了“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的课程。“四五”普法期间全县各级共举办干部法制讲座 余场,受训干部达 万余人次。二是抓外出培训。“四五”普法期间,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先后选送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达 余人次。三是抓自学。干部学法坚持以自学为主,许多部门、单位制定了干部自学奖励制度。目前全县参加法律大专以上学习的干部有 余人,已取得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达 余人。四是结合典型案例,以案学法。县委、县政府针对马踏事件、三江水污染等事件举一反三,在全县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警示教育,并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干部到法庭旁听案件审理。五是成立县法学会,组织法学研讨。目前全县有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法学会会员54人,县法学会已组织法学会会员撰写法学论文45篇,组织法学课题、论文研讨5次,已有20余篇法学论文在省市刊物上采用并获市、县奖励。六是组织法学竞赛和考试。县法建办先后组织全县干部参加了省法建办组织的“国宝杯法律知识竞赛”、“宪法修正案知识竞赛”和全省“四五”普法考试,参赛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达 余人次,参赛率达97%以上;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法建办、县法制局相互配合,先后2次组织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县级部门、乡镇机关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和部门行政法规的集中考试。先后对41名考试不及格者分别作了待岗学习3个月、不晋职、不提拔、不评优的处理。我县干部学法用法的做法先后被省市法建办以简报形式转发推广。
2、以学校为阵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县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县委联合下发了《井研县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全县各级学校将法制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列入了教学计划,对中小学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以思想品德课为载体,按教学计划要求向学生灌输法律基本常识。为提高教师法制教学水平,县教育局将教师学法列入业务进修计划,定期组织法制培训,实行法律知识资格考试认证,教师学法做到了学习有笔记,学后有体会,不合格者不上岗。二是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县教育局、综治办、司法局联合在基层法庭、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正式聘请和任命了31名法制副校长,并制定了法制副校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为切实抓好法制副校长工作,县教育局、综治办、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县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学校法制公开示范教学。法制副校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校制定法制教学计划,定期到学校举行法制报告,指导抓好依法治校工作。“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各级学校组织法制专题报告达 场次,受教育师生达 万人次。三是抓好课外教育,活跃教学形式。针对学生特点,各校制作了板报、广播法制专栏和节目,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争做合格小公民”、“祖国在我心中”、“新世纪我能行”、“把法律带回家”等主题队会,组织学生参加全省“国宝杯”法律知识和宪法修正案知识竞赛活动,设置文明、卫生监督岗、小交警执勤岗、早读和早操检查岗,培养学生道德和法制意识。县教育局在周坡镇建立了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现已开班48期,全县共有4.5万余名中小学生到基地参加了培训,通过“红、绿、兰”三色文体活动等29项活动安排,对学生的品格、意志、行为习惯等多方面进行了培养。县地税局、国税局坚持开展送法进校活动,在全县多所学校建立了税法教育基地。
3、送法进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抓集中培训。县法建办今年利用四月税法宣传月依托税务部门举办了两期企业厂长(经理)法制讲座,重点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刑法、税法、环保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全县145家企业近5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讲座,县委书记余应军专门到会作了题为“依法经营风险小,违法经营风险大”的重要讲话,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二是组织县级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县计经局、乡企局、工商局、司法局联合制发了《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的实施意见》,对相关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了具体规定。许多执法部门将深入企业开展法规宣传列入部门工作目标,坚持定期派人到企业组织企业管理人员、业主开展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发放资料开展法制宣传。县司法局抽调法律工作者、机关干部向城区重点民营企业委派了特约司法员,协助指导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县乡企局聘请法律工作者深入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受训职工1800余人。县劳动局深入企业开展劳动法规宣传,每年多达200户。“四五”普法以来,全县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发放法规宣传资料 万余份,组织开展相关法规培训 期,受训企业管理人员职工达 余人次。县卫东机械厂克服工学矛盾,坚持以会学法,利用厂务公会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案学法,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典型案件,组织职工现场学法;坚持利用专栏学法,定期举办“法制园地”向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县服大集团公司坚持在厂刊中开避“法制园地”,定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法用法成为了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组织企业厂长(经理)集中学法的做法先后被《四川司法》、《乐山晚报》刊物采用。
4、以维权为内容,抓好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对外出务工人员重点开展了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职业技术中学开设法制课,对职中学生开展外出务工实用法律法规培训。“四五”普法以来,全县 所职业技术中学共培训学生 人次。二是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办证机会,发送法制宣传资料。宝五乡针对外出务工人员不便联系,专门印制了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致外出务工人员公开信》,发送给每个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由家庭转给外出务工人员学习。三是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工作站,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学法。今年三江镇政府率先建立了外出务工维权工作站,工作站共向外出务工人员发送宣传资料 份。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面上法制宣传教育。
全县各级部门相互配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面上法制宣传。一是开展场镇法制宣传。县综治办、法建办坚持每年利用“三月综合治理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乡镇在城区、中心集镇开展大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许多执法部门也利用重大法规颁布日、纪念日开展场镇法制宣传。“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各级开展场镇法制宣传 场次,悬挂标语 余条,发放宣传资料 万余份,出动宣传车 余台次,接受咨询达 万余人次。县法院坚持组织基层法庭到村组开展巡回办案,对村民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县法建办在县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辟了法制栏目,及时报道法制新闻,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县级部门执法人员到电视台以案说法。今年以来,已播出“法制新闻” 期近 余条,法律信箱 期。县级执法部门利用重要法规颁布日和集中执法时间在广播、电视举办了专题法制讲座,各乡镇利用农村有线电视、村级广播站举办了专题法制讲座。三是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全县城区、各乡镇、学校、企业都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城区和各乡镇都制作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标语。四是印发法制辅导读本。“四五”普法以来,县法建办同有关部门配合,坚持每年组织编发了《农村干部“四五”普法读本》、《中小学生“四五”普法读本》和《井研县干部职工“四五”普读本》共7辑7.8万余册,发放《WTO知识》手册5000余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50000余册。乡镇、部门也结合本地和部门工作实际,向村民和服务对象印发了法律政策知识读本 册。
(四)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我县各级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推进了依法治县工作。
1、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积极开展地方依法治理工作。
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为重点。“四五”普法以来,我县各级对干部重点抓了行政法规的培训,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牵头集中相关人员抓了《行政许可法》的专题培训,强化了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为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的三项清理工作,县政府先后审查、修改、审批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上报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12个,撤消、废止县政府制定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3个,涉及乡镇、部门文件30余个。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县政府都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坚持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小组,全县所有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都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坚持重大决策邀请律师参与,征求律师意见,把好法律关。落实了律师接待信访值班制度,依法解决信访问题。马踏镇辖区各村、居委会、企业均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四是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经济秩序。“四五”普法以来,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全县着力开展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减轻农民负担、农资市场整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依法专项治理活动。县政府有关部门先后直接指导参与部门执法活动220次,组织对部门执法检查78次。五是对违法违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四五”普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依照有关规定对35名违法违规的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干部有5名。规范政府行为,有效转变了政府职能,推进了地方依法治理工作。
2、以履行职能为重点,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全县各部门紧紧围绕履行部门职能,狠抓部门、行业法规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一是层层签订执法责任制。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纠正违规执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和办事规则,杜绝“暗箱”操作,取信于服务对象。三是对违法违规事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各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行动 余次,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余件,罚没金额 万元。县工商局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通过对工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规范,制定(修订)工作制度十五项,对全局四年半的1012件行政处罚案件认真清理,完善纠正案件52件,没有一件败诉案件发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抓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四五”普法期间,依法检查用工单位1250户次,纠正违规案件423件,处理劳动争议126件,劳动合同鉴证率达92%以上,依法为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00万元。
3、以促发展保稳定为重点,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企业、学校依法治理重点是抓环境整治、建章立制,保证正常的生产、教学秩序。“四五”普法以来,县综治委牵头,多次组织开展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学校与当地政府及公安派出所开展专项整顿活动300余次,整治黄色书刊摊点13个,违规网吧10个,撤离校门口200米以内的违规摊点53个,取缔游戏厅5家,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县卫东机械厂在厂务管理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定和规范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签订完善了劳动用工合同,依法解决争议纠纷,保证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该厂在原材料涨价、市场萎缩的情况下,产值连年增长。马踏中学依法治校重点抓建章立制,根据有关法规、守则规定,建立了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共四大类85项制度,并成立了相应的督导组,依照规定先后处理了100余起学生违规行为,有效地规范了校风校纪。该校近年来,连续三年被评为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县高考三连冠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农村、社区重点是按照“一学习(即组织村民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二治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间纠纷治理)、三规范(依法规范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村规民约、规范集体财务)”的工作思路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组织实施整体联动防范工程。高凤乡星光村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办法,村两委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全村实行传牌轮流值日制度,将此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并一致通过,采取大的村民组分成2个值日区,小的组为一个值日区,制作了值日牌,由村民户轮流值日传递值日牌,村民组长负责监督落实。同时还建立了发生安件由值日户承担20%的赔偿惩罚制度、发现案情村级联动处置制度。由于坚持了轮流值日,治安防范成效明显,全村近年来没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县司法局动员社会力量在农村部分学校建立了司法救助点,对服刑、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特别困难的子女就学和生活提供救助,有效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可防性案件发生。二是组织开展民间纠纷调处。县、乡两级分别建立了民间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各社区村委会、重点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了调委会组织,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王村镇率先建立了民间纠纷调解庭,规范了调解工作。“四五”普法以来,全县村镇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9876件,调解成功率达99%,有效防止了一些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王村镇积极为大陆新希望集团落户王村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该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成立了专门调解工作组,先后及时化解征地、边界、施工、用工、征地户之间重大疑难民事纠纷16起,确保了工程顺利征地,顺利进场,顺利施工,赢得了投资商的赞誉。马踏镇法律服务所从2002年以来坚持同辖区8个村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先后协助村调委会调解疑难纠纷120余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三是依法清理规范村组集体经济合同。“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农村共清理村组集体经济合同共1506份,清理面达到95%,其中依法规范1420份,通过清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50余万元。规范集体经济合同有效规范了集体经济管理行为,化解了历史遗留纠纷,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深受村民的普遍欢迎。四是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全县建立法制示范村 个,各村适应新形势订立完善了村规民约,坚持村民自治。村级财务统一实行了村用乡镇监督的管理体制,定期公开财务,接受村民监督,有效防止了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密切了干群关系。
(五)建章立制,普法工作经常化。
全县各级在学法用法活动中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1、建立了干部法学及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县委中心学习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党政机关、乡(镇)、村、组干部每年集中学法4次,各级组织学法考试不少于1次,县委党校举办干训班必须开设法制课,县法学会组织法学研讨不少于2次。2、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坚持各级干部任免前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四五”普法以来,县人大任命的所有局级干部均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3、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制度。各级利用重大法规颁布日、集中执法时间、法定宣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面上法制宣传,开展送法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定期搞好媒体、板报法制宣传。4、重大决策前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组建了法律顾问组,全县各部门、乡镇和70%的骨干民营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5、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过错追究。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县、乡、村三级坚持每月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纠纷在基层,防止越级上访。7、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坚持每季度走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9、依法规范集体经济合同制度。要求集体经济合同清理面达到100%。10、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11、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制度建设有效地推进了普法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主要成效
通过“四五”普法,取得的主要成效是:
1、促进了公民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通过“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各级干部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的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及《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公务员法》、《保密法》部门行政法规、WTO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组织基层群众和学生较系统地学习了《宪法》、《民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税法》、《信访条例》、《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公民适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增进了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广大群众、法人和组织有事找法律,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已成为自觉行动。法律服务部门统计显示,近年来,群众、法人和组织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的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体现了良社会法治秩序。“四五”普法以来,全县农业税征收每年完成的农户均在96%以上,计划生育率每年均达到975以上,全县先后涌现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2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没有出现一起因决策、执法不当产生的国家赔偿案件。
2、促进了各级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政府各级部门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更加注重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如在工程项目招标、土地拍卖、大宗商品采购、集体经济租赁承包、群众筹资筹劳、解决群众集体上访等活动中实行公开公正,减少行政干预,严格依法办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各界好评,较好地塑造了诚信政府、法制政府的良好形象。
3、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四五”普法以来,全县治安案件、民间纠纷逐年下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逐年降低,今年控制在1.8%以内,未出现一起群体性闹事事件。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了安全感,全县干部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抓发展,经济呈现快速健康发展势头。全县GDP、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分别增长7.55%和5.5%,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比去年同比增长30.1%。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增加101元。
4、促进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活动改变了干部群众的观念,招商引资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一些知名企业纷纷到我县投资。我县与大陆新希望集团达成总投资10亿元的电盐生产项目协议,该项目已正式落户王村镇杨家河村,现已进入施工阶段,今年6月底将试投产;蓝雁集团引进日本佐九间制作所、新康华株式合作开发谷维素项目,已完成公司注册,到位资金1350万日元,建设地已移至县内,在第六届西博会上,我县成功签约33.2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协议,为我县经济长远发展增添了后劲。
各位领导,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面上工作不平衡,普法工作形式创新不够,特别是对企业、社区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有信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我们决心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普法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取得新经验,为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切实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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