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一、2022年主要工作
(一)召开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明确思路,部署工作
为认真总结过去几年妇幼卫生工作,布署今后妇幼卫生工作,3月30日,我厅在合肥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高开焰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讲话,讲话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妇幼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强调坚持正确的妇幼卫生发展方向,明确发展思路,加快发展。武琼宇副厅长作妇幼卫生工作报告,对过去三年来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客观地分析了我省妇幼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今后工作思路、2022年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需要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各市、县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二)强力推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
1、制定方案,社会动员。省卫生厅、财政厅制订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管理流程》和《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妇儿工委、宣传、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共青团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厅、财政厅、妇儿工委联合召开了项目启动会,省政府张武扬副秘书长到会作重要讲话,并进行了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在财政厅召开的民生工程专题会议上也进行了动员和培训。及时下拨了中央和省级经费。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媒体,深入、持续进行了婚前保健等的社会宣传和动员,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目标、意义、内容,知道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心、关怀。
2、加强培训,优质服务。省妇幼保健所对全省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婚前保健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省级培训基地接受妇幼保健免费进修206人次,两次组织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到外地学习,两次召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会议,理清发展思路、培训管理知识、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严格执行妇幼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努力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开发了“妇幼保健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机构标识、布局、环境布置等,打造妇幼保健机构品牌。各婚前保健服务机构均维修了房屋,添置了设备,合理布局,创造优良环境。同时大部分市、县(区)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紧密配合,提供婚姻登记和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部分市县还配置专车免费接送服务对象,方便群众,获得群众好评。
3、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强化民生工程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了月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收集整理各地民生工程进展相关指标,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4月起,全省免费婚前保健服务进展每两月通报一次,并抄送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了两次省级项目督导,对25个体系建设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利用例会等,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多次组织各地到当涂县等先进地区学习,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工作。
4、项目进展顺利,效益明显。一是2022年,全省婚检率达43%以上,超额完成婚检率30%的年度工作目标,近25万对准婚对象享受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全省婚前保健水平显著提高;二是为39万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提供医疗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1.16亿元,限价分娩、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控制剖宫产率的措施得到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的高水平。三是31个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展顺利,2/3基本完成了房屋修缮、统一标识、设备更新,环境显著改善,业务明显拓展,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三)落实医改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妇幼卫生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此项医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一是会同防病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会同省妇联制订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两癌”检查技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三是周密筹划,强力推进,在8月份即召开妇幼保健工作推进会,布置各项工作任务,以服务券的形式开展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均等化工作;四是以省级集中招标、省医药公司统一配送的有效形式推动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项目较快实施,整合市县技术力量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顺利实施。截止2022年11月底完成的工作任务如下:
1、全省累计为12万名孕产妇和22万名儿童发放了免费服务券,累计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13万人次,儿童保健19万人次。
2、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已经将100万瓶叶酸药品发放到县,陆续送到适龄妇女手中。
3、全省7个试点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检查宫颈癌9万人,乳腺癌1.4万人,已经累计检查宫颈癌5.2万人,乳腺癌1.3万人。
(四)开展等级评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发展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是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我厅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参考周边省份评审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含一、二、三级)和《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并将其作为能力建设的验收标准,提出到2022年所有市级和80%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2022年12月21日,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成为省内首家等级创建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过一年的三甲妇幼保健院创建努力,合肥市卫生局初审后提出验收申请,我厅抽调多年参加综合性医院等级评审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现已报厅待批。
(五)认真实施“降消”项目,加强农村产科建设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在我省实施“降消”项目。2022年项目县(市、区)数从去年47个扩大到105个,覆盖全省。在认真总结上一项目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印发《2022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3月30日在合肥召开全省“降消”项目动员大会。认真安排人员进修和培训以及专家蹲点,为新增加58个“降消”项目县(市、区)购置妇幼保健设备安排资金,开展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各项目县切实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能力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加强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社会动员。通过“降消”项目的实施,全省县乡产科建设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尤其是高危孕产妇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11月初,受卫生部委托,督导新疆建设兵团“降消”项目工作。
(六)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协助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为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出生登记管理水平,准确掌握出生人口信息,4月22日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省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和统计局联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实名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要求各级助产服务机构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规范出生实名登记,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同时,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治理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在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其他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展顺利,召开了两次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开展省市县级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二是委托芜湖市妇幼保健院举办新生儿听力筛查培训,委托安医附院为淮北市、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培训产前筛查技术人员,许可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三是开展2022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母乳喂养咨询室项目工作,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指导。
四是规范妇幼保健检验技术,专文印发《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是借助省农村卫协会妇幼保健专业委员会平台,分别在枞阳、金寨召开县级妇幼保健院所长研讨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六是针对孕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以特急明电的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卫生部《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
七是编选《安徽卫生六十年》妇幼卫生相关图片和资料,编纂《安徽卫生志》妇幼卫生卷。
二、形势分析
(一)202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关键一年,是巩固民生工程成效重要一年,是两纲十年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既面临新的困难与挑战,也将面临更好的机遇与前景。
(二)妇幼卫生快速发展,凸显能力不强等瓶颈问题。
一是建立婚前保健长效化工作机制任重道远。政府的强力推动的同时,有关部门对婚检工作依然存在不同认识,建立良性的部门协作机制意义重大。同时婚(孕)前保健质量有待提高,卫生指导与遗传咨询等技术内涵不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规范妇幼卫生技术服务尤为重要。妇女“两癌”诊断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助产服务、婚检服务、妇科病普查、实验室技术、院内感染控制等都需要进一步规范,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搭车收费现象。
三是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亟待加强,建设标准、人员编制仍然没有解决,机构建设超前意识不强。新形势下出现新的发展困惑,服务弱化,机构萎缩。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召开妇幼卫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妇幼卫生发展思路、目标。2022年要进一步夯实妇幼保健工作基础,明确妇幼保健发展目标,规范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继续抓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实施,加大社会宣传和动员力度,优化服务环境,强化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作,继续推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45%以上,完成2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争取在一些市县实现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
(三)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重点做好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儿童基本保健、农村适龄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力争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0%以上。加强妇幼卫生监测项目、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规划》,争取成立2-3个实验室,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60%以上,听力筛查率达到35%以上。加大产前诊断人员培训、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妇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率。继续重视孕产妇甲型流感、禽流感、儿童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
(四)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完善城市和农村妇幼卫生三级网络网底建设,争取与省编制主管部门调研、出台妇幼保健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解决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问题。专文部署,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所有机构三年内必须参加评审。继续推行妇幼保健机构标识系统,形成妇幼保健服务品牌效应。
(五)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妇幼保健各项技术服务,加强实验室管理、新生儿病房管理、院内感染管理等。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六)认真做好“两纲”终期评估工作,规划下一个十年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目标纲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制定好十二五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七)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信访工作等,维护社会稳定。
(八)支持成立安徽省妇幼保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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