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拟任干部的相关考察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前考察组近期对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干部任职人选依法进行了考察。我受考察组委托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两位同志,是经过区人民法院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选拔出来的,整个程序合法、民主、公正。考察中,法院班子和机关干部对两位同志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考察组综合大家的评价和三位同志历来的表现,认为***、***同志,政治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信任和好评;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难,以身作则、亲历亲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责任心强,为人热情、关心同志,其分管的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嘉奖。
(另一个)***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蓬街法庭庭长、执行局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认真负责,思路清晰,点子活、办法多,其分管的工作及实行的一些措施得到全院干警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考察组认为,***、***两位同志年纪轻、能力强,担任过一定的领导职务,且表现出色,具有一定的领导水平,希望两位同志再接再厉,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为路桥法院的建设,为公正司法和服务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院拟任干部的相关考察报告相关文章:
法院拟任干部的相关考察报告
上一篇:元宵喜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