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示
更新时间:
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示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鄂府法办〔XX〕8号)精神,经市政府法制办推荐及省政府法制办批复,西陵区政府为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近期省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将进行检查验收,现将西陵区政府作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7日—6月13日(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政府法制办或省政府法制办反映。
联系电话:
市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法制办:
联系地址: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示相关文章: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示
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公示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鄂府法办〔XX〕8号)精神,经市政府法制办推荐及省政府法制办批复,...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上一篇:小学教师节演讲稿 最美的发现
下一篇:公务员个人评语(对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