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意向书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特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 双方如下:
1. “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2. “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 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
第六条 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九条 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
第十条 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其中:
甲方 元,占 %;
乙方 元,占 %。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甲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 元
专有技术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共 元
2.乙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元
专有技术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它 元 共 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 经营年限
合资公司经营年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年
本意向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本意向书由合资各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北京签订
中方: 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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