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强化安全管理会领导讲话稿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抓到底的信心和决心
通过全县广大干群的扎实有效的工作,我们赢得了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县安保工作的全面胜利,一次性死亡三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刚才开发同志和建波同志通报的情况来看,1-8月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受伤人数等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压力很大。当前,“十一”黄金周在即,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重大庆典活动将如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仍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段时间以来,国内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呈现多发特点,并有从传统领域向非传统领域转移的趋势。9月8日, 省 市 县 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致259人死亡,34人受伤。9月13日下午14时许,四川巴中开往宁波的一辆大型卧铺客车发生坠崖事故,致车上51名驾乘人员全部死亡。9月14日, 区西物市场二区一门市发生火灾,死亡2名儿童。轰动全国、震惊全世界的三鹿奶粉事件到目前为止已导致3名儿童死亡,6000多名儿童受到不同程度伤害。这些案例,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让人不寒而栗,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曾多次参与调查国内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学先生曾感慨地说:“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这话对我们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教育意义,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国内外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既然是可以避免的,为什么竟然发生了呢?这值得我们每个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志深思。在以前的会上,我强调过一个观点,要求大家一定要建立安全生产可防、可控、不可怕的工作理念,今天我还要强调这一观点。“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这些事故能够给予我们以深刻的警醒,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认清形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更大的决心,以更强的措施,以更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中、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当前,县政府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坚决遏制住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这是硬指标、硬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围绕这个目标制定措施,全面部署,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督查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抓到底的信心和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矿山安全。
9月8日 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发生后,9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 〕35号),就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严格的要求,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原文转发了该通知。根据中市的统一部署,我县矿山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由县安监局牵头,工商、环保、质监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参加,立即对全县冶矿企业尾矿库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企业,必须加强管理,按章作业,杜绝违规操作引发事故。对未领取安全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要加强对废弃或停止使用尾矿库的管理,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闭库程序,落实闭库责任。
要建立尾矿库数据库,查清正常库、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已经停止使用或闭库的各类尾矿库基本情况,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矿山特别是尾矿库环境安全评估、监测和治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对现有尾矿库要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对确定为危库的,要立即停产,完善落实抢险加固措施,确定为险库的,要限期消除险情,确定为病库的,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治理,对于库区下游、周边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居民区,要落实资金、场地和配套设施,尽快组织搬迁。
二是由县土房局牵头,安监、公安、工商、国地税等部门和相关乡镇配合,加大矿山开采秩序整治力度,扎实推进资源整合,依靠技术进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对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予以坚决关闭,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要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人要加大教育力度,对屡教不改的,该炸掉的矿洞必须坚决予以炸掉,该关的人要坚决关起来,该判的要坚决判下去。对关闭之后又擅自非法恢复生产的,要严肃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县安监、公安、土房等部门,要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制度,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工艺达标、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要严格落实爆破作业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防爆破和冒顶片帮事故发生。要加大对采空区隐患治理,摸清采空区、废弃井积水以及地表移动带、隐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导水构造的状况,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防火灾、排水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是要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安监局要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加大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运行。
(二)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只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就完成了一大半。在今年的4月29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我讲过无非是抓好人、车、路三个环节的管理,万变不离其中,关键在于抓落实。
一是要做好对人的管理。首先要抓住道路交通客运企业这个责任主体,县交通局运管所要督促各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要以企业法人代表、驾驶人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其次要抓好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文化、交通运管、公安交警、报社、电视台、客运企业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这是个重点,当前马上就是“十一”黄金周,是出游返乡、学生放假回家的高峰期,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以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方式,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学生不要乘坐非运营车辆,自觉抵制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自觉遵守严禁“三违”物品进站上车的规定。要落实监管人员的责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监管,对国省道、四条出境道路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在国道319线、四条出境干道上要继续实行设卡检查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的,要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你们各自签定的委托行政执法协议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通乡通村道路客运车辆监督执法力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在通乡通村重点路段设卡检查。
二是要做好车辆管理。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各客运企业,要加强客运车辆的管理,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运车辆必须实行强制报废,要加强客运车辆车况安检工作,凡从事客运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必须配备消防锤、灭火器、三角木等装置,配备gps卫星监控系统,客运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例检规定,严格执行“五不出站”规定。县交通局运管所要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重点客运线路旅客流量的预测,加强运力调配,从源头上控制客运车辆超载行为。县教委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配合,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自有校车的安全管理,对各类学校自有校车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检,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资格证,学校要加强校车安全检查,严禁校车带病带险作业,严禁校车超员超载。
三是要做好危险路段整治。县交通局、各乡镇要继续强力实施“安保工程”,加大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县交通局要加强与市高投司的衔接协调,对国道319线、省道304线以及四条出境干道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通乡通村危险路段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与路权单位一道进行集中整治,对一时无条件整治到位的,要想方设法加强管理,严格实行“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等安全管理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民爆物品安全。
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已经胜利闭幕,一些部门和单位错误地认为,民爆物管理可以放松了,这是不正确的,也是有害的。第四季度,仍要抓住民爆物安全管理这个关键环节,不能有丝毫懈怠,决不能出现民爆物品产生流失、被盗、爆炸等案件和事故。
一是要严格依法审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只要符合条件,我们要想方设法满足其施工需要,但前提必须是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要有正规合法的资质,爆破施工作业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这一点必须逗硬,决不能让步。这是程序上的问题,要是把关不严,出个什么事谁也负不起这个责。公安局民爆器材审批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爆破施工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质的审查,认真做好施工单位爆破施工方案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公安局要求审查审批爆破作业单位购买、使用民爆物品。
二是要强化现场监管。审批部门不能一批了事,要深刻吸取去年8月份金家坝水电站导流洞爆炸案事故惨痛教训,严格对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现场监管,加强执法监督,发现爆破施工作业单位有违反规定操作的,必须实行严管重罚,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配备专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民爆器材保管、领用、登记、使用、清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单位转借转让、私自存放民爆器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各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环节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规范民爆物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秩序,防止在各种敏感时期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等事故、案件发生,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爆炸。
三是要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县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供销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的人和事。要针对农村入冬进入“办事务”的高峰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的有利时期,适时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认真吸取上半年后坪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一案的深刻教训,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
8月16日后溪非法加油点发生爆炸事故后,县委陈勇书记、县政府方宇县长对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对全县危化品安全监管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安排,县政府下发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县经贸委近期对全县加油行业清理的情况来看,我县现有非法加油站(点)66个,涉及全县39个乡镇,全是无证经营,联营、混营现象突出,安全隐患极其严重。加强危险化学安全监管,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县经贸、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全县非法加油站(点)的清理规范力度,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必须严格依法取缔,决不能手软。
县经贸、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逐步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正常退出机制;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资质管理,严肃查处私自改装罐车、发货单位超装和承运单位超载等行为,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作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施全程监管;推广阻隔防爆技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技术改造,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环节的监管。
(五)食品药品安全。
县卫生、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全县食品加工、储运、批发、零售行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检查。要吸取三鹿奶分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大食品、药品行业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对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立即查封销毁。要加大源头控制,强化生产企业的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标准。9月17日上午,全市处理三鹿奶粉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县献强同志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请大家立即行动起来,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不再多讲。
(六)消防安全。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深入贯彻《 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以法律责任为核心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建档,挂牌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生产车间、仓库和员工宿舍)小作坊企业。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学校、重大集会活动、公众娱乐场所火灾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公众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七)建筑施工安全。
县建委、移民办、县属重点工程建设业主单位、相关建筑企业要深入开展“一保三防”(保证安全投入,防止高处坠落,防止物体打击,防止坍塌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排查治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监控、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八)水上交通安全。
县交通局、农业局、海事处、渡管所等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化“四客一危”船舶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重点对采砂船、渔船、自用船进行整治,消除“三无”船舶,强化船舶分类归口管理。加强渡口、码头现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签字发航制度,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载客、冒雾航行等违章行为。
中小学校安全、铁路交通、旅游、特种设备、食品卫生、重大疫情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步进行,同步部署,同步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立足当前,严密防范,确保“十一”黄金周生产安全
当前,“十一”黄金假期在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特点,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十一”假期生产安全,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一是要加强景区和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做好旅游接待工作。旅游部门、各景区和游乐场所必须制定完善节日安全管理方案,在节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要根据具体的接待能力,严密防范,严防踩踏等群体性伤害事故。要加强对水上游乐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制定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方案,所有游乐船舶必须备齐救生设备并要求游客正确穿戴,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船舶一律不许使用。要对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防火安全开展认真的检查,加强对游客的教育和引导,严防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景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要高度重视景区旅游交通安全,交警、旅游等部门要在各重点景区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站,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各单位在“十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二是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中小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出入口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特别是对属于一级防火单位的企业,更要严格监管,严密防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林业部门要强化措施,严防森林火灾。要加强食品药品和日用品市场的清理整顿,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各类集中聚会、宴请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出现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三是要加强地质灾害和病险水利设施的监测监控。国土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有关乡镇,切实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监控和治理,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水利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有关乡镇,以病险水库为重点,切实强化对病险水利设施的管理和整治,确保万无一失。四是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十一”长假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落实值班领导和带班领导,保持通讯畅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安全防范。要按照安全日报制要求,各单位值守情况必须每日向县委办、县政府办上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四、明确职责,强化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一把手”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牵头”的“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职责分解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就是保稳定促发展的思想,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实行主要领导挂帅督办,分管领导亲自查办的方式,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心肠强力整改,确保不留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这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骆开发同志牵头,全权负责,从督查室、监察局、公安局、土房局、消防大队、建委、经贸委、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组,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乡镇道路交通、矿山企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学校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移民迁建、民爆物品安全、森林防火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9月28日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将督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县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制度不健全、报表不及时、没有治理方案、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以查促改。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非法建设、非法生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给予行政处罚,甚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县监察局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因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行政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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