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组织开展XX-XX年度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浙文明〔XX〕6号)和《关于报送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的通知》(舟文明办〔XX〕14号),特制订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班子正气,领导垂范;业务领先,实绩显著;教育深入,风尚良好;文体活跃,内涵丰富;管理规范,环境和谐;创建扎实,贡献突出”的省级文明单位基本标准,紧紧围绕“增责提效,创新突破,争优跨越”的质监工作要求,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行风建设、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全面提升部门整体素质,着力提高事业发展水平,实现质监事业的再跨越,为促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创建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全局文明素质有新的提高,“三个文明”建设协调推进,执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效率明显提速,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树立质监部门在地方上的良好形象,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准,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
三、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具体分四步推进。
第一步:计划部署(XX年6月前)。主要任务:建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组织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步:具体创建(XX年7月至XX年6月)。主要任务:按创建计划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对各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
第三步:总结完善(XX年7月至10月)。主要任务:对前阶段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查漏补缺,逐项落实。
第四步:迎接评审(XX年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评审。
四、创建重点
(一)加强质监队伍建设,夯实文明创建基础
1、加强领导班子和机构建设。以落实“三定方案”为契机,做好系统各级机构建立、职责调整、处室改设、干部配备等工作,调整、充实、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大对年轻干部和高层次、高技能 人才 的教育培养,不断提高实践创新工作能力。
2、加强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干部综合素质培训教育,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讲座、业务授课、模拟办案、岗位练兵、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建立一支“一岗多能”的复合型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运用目标激励和考核管理等手段,激发干部队伍的工作活力。
3、加大 人才 引进培养力度。加强 人才 队伍建设规划,通过招录、转任等渠道充实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有效缓解监管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现状。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建立完善学科带头人、首席检验师制度,积极争创省、市级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高精尖人才。
4、积极开展岗位创建活动。将干部职工的能力提升、形象创建和素质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以创先争优、岗位奉献、文明示范为主题的岗位锻炼和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评议创建工作和党(团)员先锋岗、党(团)员示范岗、青年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使群团组织成为活络组织肌体,促进质监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加强质监文化建设,提升部门文明素质
1、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以“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产生、办理事项不在我这里延误、监督管理不在我这里缺失、不良风气不在我这里出现、质监形象不在我这里受损”为内容的“五不”主题教育和干部职工“五个一”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系统内的各类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强化质监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建设。
2、积极推行政务礼仪。按照机关公务礼仪要求,推行微笑服务、礼仪服务和文明服务,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践行质监系统共产党员先锋形象标准,全体干部职工作出“一句话诺言”,用以激励和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政务工作水平。
3、切实加强群团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平台建设,增进与市图书馆的联系,强化质监图书馆运行管理,打造“职工书屋”;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全市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唱红歌唱红歌汇演,参与全省系统第二届文艺汇演等;充分挖掘和发挥干部职工的文艺特长和兴趣爱好,组织球类、登山、歌舞、健身、阅读等各类文体娱乐的兴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关心职工工作生活,实施职工疗休养制度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
(三)加强质监业务建设,提高质监服务水平
1、坚持机制与载体创新,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创四优育百强”行动,组织推进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支撑、质量诚信和质量评价四大体系建设,促进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实体质量发展。二是深化名牌战略实施。组织好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做好“舟山海鲜”浙江区域名牌的推广、使用、管理和监督。三是深化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工作。重点开展全市水产品精深加工业、船配和定海机筒螺杆质量提升、岱山汽配质量整治及提升四大行动,促进产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四是实施标准化战略。重点在省政府确定的“舟山船舶修造产业集群”和“舟山海洋生物与海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2个省级转型升级示范区推广实施联盟标准,开展浙江省舟山群岛国家级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五是实施质量管理创新工作。以政府质量奖为引导,树立一批质量管理示范企业,按企业类型分层次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群众性的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六是深化节能减排工作。推广实施节能减排技术规范,深入开展锅炉节能“三进三送二提升”活动,加大锅炉节能减排力度。
2、坚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平安舟山建设。一是加强质量安全宣传。运用“质量安全大讲堂”、“质量安全知识竞赛”等载体,面向企业提供质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二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完善舟山特色的“主体责任为核心、区域监管为基础、信用评价为引导、综合监管为推动”的“四位一体”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加快推进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网格为平台,网络为主力,政府为统领”的区域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基层质监站建设。三是完善各项监管举措。加强对重点食品的风险监管;完善特种设备一小时应急救援网建设,深化特种设备“二四”模式维保制度;加强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以食品、水产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和重点工程、实事项目等为重点,深化质量安全整治,加大源头打假力度,遏制制假售假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坚持推进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海洋科技创新。深入开展“技术机构千家企业质量帮扶”行动,全力发挥好技术机构在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一是全面推进技术平台建设。加快国家船舶舾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XX年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加强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好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二是加强检测项目建设。加快新项目和新技术开发,重点完成工程类、安全防护类、电气安全等新项目建设。三是加强科研工作。技术机构组建若干个科技攻关小组,力争在研省级以上科研4项;筹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四是提高技术和咨询服务能力。根据企业需要,有序开展好技术和咨询服务活动,规范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技术服务效能。
(四)加强内部综合管理,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发展
1、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开展质监系统“xx”普法工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规范自由裁量权、公开审案、全程说理式执法、警示性执法、约谈等制度,深化“阳光质监”建设;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各类监督评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行为。
2、认真组织行风评议活动。主动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全市质监系统行风建设进行评议和监督,梳理潜在性行风问题,通过评议活动,推进系统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质监系统在服务群众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干净干事风气、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三谈一述”、领导干部任职廉政承诺和机关中层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深化廉政教育,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机关“六个一”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健全惩防体系,推进岗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效能建设,每月不定期组织内部监督检查。
4、加强爱国卫生和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舟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部门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街道、社区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大基础投入,美化办公环境,定期开展灭四害、大扫除等活动,加强内部消毒,预防流行病的发生,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健康卫生的工作环境。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为推进内部治安和社会安定作出贡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市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严国强为组长,夏龙义、王富海、卢波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创建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本计划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落实,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对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及相应的工作要求要做到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督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组织督查活动,对各单位(部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提出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四)加强宣传。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信息简报、社会媒体等加强对动态信息的宣传。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反馈创建信息,营造创建氛围,并做好有关资料台帐的整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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