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监督情况的汇报
一、纪检、监察部门大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市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开展任前培训考试,把依法行政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近两年,市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受理违规行政的投诉。
(一)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几年来,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查办案件工作,集中人力物力,实施重点攻坚,下大力气查处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经济管理和执法机关及公务人员有法不依、滥用职权,对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基层干部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完善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制度。这些综合措施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两年来纪检监察方面未接到违规行政投诉。
(二)监督检查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几年来,我们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了政令畅通和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加强了对国债、社保、“爱心助学”等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促进了专项资金规范、合法、高效使用。加大“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使我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工作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在管理上不断规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制定了《满洲里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满洲里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暂行办法》,全市范围内、市区两级建立了24个一站式服务大厅,全面改善了政务服务环境。
(三)软环境建设为发展增添新动力。XX年以来,我们开展了以“民评官”为核心的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制定出台了《满洲里市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四条警戒线”、“六条高压线”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坚持开展百名人大代表、百名政协委员和百名特邀监督员参加的“三百”监督活动。严查涉软案件,解决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和《群众意见反馈书》175份,反馈群众意见496条,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国务院纠风办把满洲里市确定为全国60个纠风工作联系点之一,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两次在满洲里市召开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现场会,推广软环境建设的经验。
二、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在理念上强化“五个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找准角色定位;强化“依法行政就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监督;强化“监督就是促进”的意识,推进工作督办落实;强化“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维护人大政协监督权威。
(二)在落实上突出“五个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近两年来,我们主要突出“五个重点”,在落实上下功夫,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1、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狠抓了贯彻落实。如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的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制度;把落实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要工作职责,做到逐项分解量化,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间,建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把关协调、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市政府办公厅汇总反馈的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两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政府执行行政许可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市政府贯彻执行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市人大执法检查活动中,市政府精心准备,积极配合,同时针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责成有关部门迅速整改,并按市人大要求报告结果,有效推动和改进了市政府工作。
3、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调研。接受人大对“贸游立区、工业强区”战略实施的监督。近两年来,市人大、政协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贸游立区、工业兴区”战略实施的视察或调研。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的意见、建议,市政府认真抓了整改落实,促进了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配合人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的视察。两年来,市人大、政协对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建设、劳动社会保障和再就业、社会治安等工作给予极大关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并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4、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强化办理工作质量,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市长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各位副市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办理工作负全责,承办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承办代表建议和意见的第一责任人。各承办部门都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和最终目标,对承办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积极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或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两年来,市政府共承办了人大代表建议259件、政协委员提案329件,办结率、答复率和见面率均为100%。
5、积极配合人大做好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政府组成人员拟任人员的提名、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
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述职的相关配合工作。在市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前,市政府每年都要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述职工作取得实效。在评议工作中,被评议人员都能虚心听取代表批评和意见,认真接受监督评议,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三)在机制上探索“五个创新”,确保人大、政协监督实效为了确保人大、政协对政府的监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们立足实际,从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入手,探索了工作机制上的“五个创新”。
1、高规格交办考核。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我们专门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予以交办,并把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高密度联系沟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新出台政策、主要统计报表以及重要调查报告、情况通报和发生的重大问题等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所属工作委员会报送,主动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3、经常性报告工作。对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审计情况等工作,市政府一直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细化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对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一些重要工作,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发展、城建和社区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市政府都坚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使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都在市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完成;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重要工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听取的专题性的工作报告,市政府均明确主要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审议;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和视察政府工作后所形成的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市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形成整改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向人大作出书面报告。
4、全过程接受监督。第一,事前接受监督。市政府在作出重要工作决策前,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征求到的人大意见作为政府决策重要依据,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资源。
第二,事中接受监督。政府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均主动邀请人大的同志参加,市政府出台的有关重要政策、措施,都提前报送市人大征求意见。
第三,事后接受监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经常主动与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5、全方位进行督办。第一,专门负责。市政府专门明确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与人大办、政协办联系,对各项督办内容,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检查、上门督促、《督查通报》催办等形式,加快政府部门的工作进程。
第二,组织协调。对承办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采取分层次的办法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凡一般性具体事项,由督查室组织协调;凡涉及几个部门或职能交叉的主要事项,由政府办公厅组织协调;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市长或分管市长组织协调。
第三,报告反馈。对重大督查事项的承办单位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结果。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得到扎实推进
满洲里市现有行政执法机关41个,授权执法机构15个,委托执法机构24个,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9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4名,已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实现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市政府下设法制办为副处级二级机构建制。近年来,我市在依法行政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健全了由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直接抓、法制办组织监督协调、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了依法行政工作纵向能贯通,横向能联动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
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我市畅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扩大社会监督。根据满政办[XX]13号《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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