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承诺书
长兴小浦三银油漆店,位于小浦浦长大道164号,经营用房为租用的店面房,营业面积为30平方米,建筑物为砖混结构,拟票据批发经营(无仓储)油漆及配套的稀释剂,经营的油漆和稀释剂是采用直购直销的批发经营方式,从供货单位提取后直接将货物送给客户,经验办公场所只负责票据往来和财物结算。
本店初步建立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个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以法人为首的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全全负责。
本店负责人,管理人员都已取得上岗证。
经验场所仅做办公用,无生活设施,进出独立,交通便利。
经营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张贴警示标志。
本店承诺进行(无仓储)的经验活动方式,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在经营活动中把购销,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执行到位,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承诺单位;长兴小浦三银油漆店
承诺人;主要负责人钱学林,管理人员蒋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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