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解除协议
房屋居间解除协议
甲方(房屋出售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购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服务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证、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成交房屋的基本情况
1.1付乙方时的实际装修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经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付现。
3.1现金支付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______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3.2贷款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贷款方式(□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购买该房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第二次支付:______
第三次支付:______
第四次支付
如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__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补齐房款。
3.3其他: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房屋维修合同)将房屋权属过户的所需全部真实、有效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与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2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逾期交房的,接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3在双方交接钥匙前,应先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采暖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由甲方结清相关费用。
5.4甲方应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甲乙双方交易的房屋,逾期迁出的,按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合同签定后,如甲方违约不卖此房屋,需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及中介费,如乙方违约,定金、中介费不退。
6.2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
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本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4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因此而导致如有一方的损失,由所损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甲乙双方谁的责任谁承担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房屋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丙方责任
8.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8.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第九条:中介服务费支付
9.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自愿,独立做出的决定。
9.2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交易不成功或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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