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
认真学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按照人本理念和民生精神对待落实各项工作,是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正确面对的现实问题,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和加强改进机关党建这种保障性、基础性的工作,对于落实省委要求、端正干部作风、树立三创精神、推动突破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首先要从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做起。因为机关党组织是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传输运行的中枢体系,他作为党的特殊而重要的基层组织,拥有高素质的机关干部党员成为党的队伍中的中坚力量,也构成正确执行党的政策、稳步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力军。因此,机关党建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起着事关全局、举足轻重的作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就要求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的要求,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时代发展的需求;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坚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体现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地位和作用
机关党员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又是整个党员队伍中素质水平能力较高的党员群体,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核心支撑力量,更是党的形象的直接代表,承担着比社会其它各阶层党员更为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机关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重要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一)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有以下十项: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二是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是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四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五是负责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六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七是协助党委(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八是做好统战工作;九是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十是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机构党的工作。
(二)机关党建工作的地位。机关党组织在机关工作运行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引导地位,这种地位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其它组织所不能代替的。一是具有政治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是领导社会各阶层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丰硕成果的优秀组织。我们党的最大优势就是政治优势,有完整的政治纲领,从政治上领导一切。党的中央组织和党的地方组织都能按照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形成的决定、决议和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职责,机关党组织重点是从政治上领导机关党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偏不移的贯彻执行。二是具有战斗核心地位。机关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个主要分枝,是发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发挥战斗核心作用的指挥中心,领导党员干部体现党的先进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带头完成单位和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的号召力、向心力、凝聚力十分明显,战斗核心地位非常突出。三是具有组织统领地位。机关党组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履行相应的职责和权利,组织带领机关广大党员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引导、团结和带领其它各社会阶层力量和人民群众,改造世界,促进发展,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全面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积极完成基层党组织所担负的神圣职责和庄严使命。
(三)机关党建工作的作用
。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和管好机关党员,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与时俱进的要求,树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一是具有战斗保垒作用。《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中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基层组织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充分发挥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翻旧社会,打败外来列强侵略和国民党反动势力,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年代,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优势,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了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机关党组织发挥了十分突出和非常重要的作用,战斗堡垒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党提出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机关党组织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考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先进带动作用。机关党组织是基层单位中最先进的组织,其组织中的每名党员都能按照党章要求自己,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率先垂范,甘于奉献,时时处处给机关单位其他非党人员做好表率和示范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性,带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这种先进带动作用是党的执政性质、执政地位和执政需要所决定的,是党的自身建设所必须做到的,是机关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威信和扩大影响的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三是教育引导作用。教育是机关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机关党组织坚持不懈常抓的一件重要工作。机关党员除了干好岗位工作以外,还必须经常不断地接受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各项教育活动,学习党的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增进党性修养,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增强自身能力素质。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做学习科学、运用科学的模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通过机关党组织的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加强修养,树立更为牢固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自觉引导和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四是管理监督作用。机关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这是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纯洁党性、端正党风的一项有效机制。机关党组织通过对党员思想教育管理、制度约束管理、行为监督管理,使党员的思想境界提高和升华,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为党和人民利益牺牲一切的理想信念,通过党的制度管理和党员行为规范约束,使党员从言行上与党保持一致,严格按照党纪法规履行职责,从党性党悟上管住自己的立身言行,遵守党的各项制度法规。机关党组织在管理党员的同时还履行对党员的监督作用,通过对党员思想和行为的监督,有效预防滋生腐败现象,纯洁党的组织和党员形象。其重点是加强对党员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党员权力失控,加强对党员决策工作的监督,防止党员决策失误,加强对党员日常行为的监督,防止党员行为失范。管理和监督党员是我们纯洁党的队伍的有力武器和至胜法宝。五是联系群众作用。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基层组织的最大优势之一,密切联系群众、同人民群众建立血肉关系更是我们党的工作目标,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更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党组织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动人民群众改造社会、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党的各项政策、决议、主张只有被各基层党组织通过联系群众、引导群众、动员群众,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和认同,党的路线和主张才能通过人民群众的具体实践变为现实,党的纲领才能正确实施,才能证明我们党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党,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正确的党。机关党组织面对基层、服务一线,有着联系群众的最大优势,也是贯彻和执行党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要求体现,更是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党一贯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扶群众所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把群众的利益作为最大的利益,把服务群众作为最大的政治,规范基层党组织的从政行为,体现共产党的执政宗旨,通过联系群众从而把服务群众的工作做到最好程度。六是推动工作作用。搞好机关党的建设对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机关党组织用党的工作教育党员、激励员工、凝聚人心,特别是强化了党员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机关党员更能比其他成员在工作上表现的积极主动,在思想上表现先进成熟,在纪律上能够严格要求,能够坚持发挥以干克难、勇于拼搏、不怕牺牲的精神,能够带头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率先垂范地完成单位所分配的各项工作,能够多给单位的领导班子提建议、出主意、想办法,能够齐心协力地推动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机关党建的现状、差距及成因
要搞好机关党的工作,必须对机关党建的基本现状、工作差距及存在问题成因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对工作中深层的问题加以冷静详细的分析,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机关党建的基本现状
第一,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大多数机关单位都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凡是机关单位有xxxx以上正式党员的,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了基层党支部;凡是机关单位有xxxx以上正式党员的,成立了基层支部委员会;凡是机关单位有5xxxx以上不足10xxxx党员的,成立了党总支并下设若干个党支部。这些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都能够在上一级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隶属关系,有效开展党内工作。各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分别配备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党机关基层组织体系非常健全。
第二,领导班子素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绝大多数是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的知识分子,比其他基层党组织成员的知识水平相对较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推进,机关党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能够带头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坚强的意志对待党的工作,使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素质、能力、水平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提高驾驭和统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成为落实党在基层各项工作的坚强堡垒。
第三,注重培养纳新党员。机关各党组织都能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注意把那些刚从大专院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人作为培养对象,确定专门培养联系人,实施定向培养联系计划,组织进行党的基本知识专门培训,加强对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增强积极分子对党的纲领、章程、路线、政策、制度的认识与了解,促使积极分子早日争取加入党组织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使党的组织每年能够定期吸纳和接收一部分积极分子入党,不断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培养党组织的新生力量,增强机关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第四,党内教育形式多样。机关党组织非常重视党内教育工作,主要通过订阅各类党建资料、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重点进行谈话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一是各机关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给每位机关党员订阅了《求是》、《党建文汇》、《当代陕西》等党建刊物供党员学习,这些刊物中的绝大多数内容对机关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二是各机关支部普遍制定并实行“周五学习日制度”。每周五下午利用半天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进行集体学习,学习一般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请党校教师讲解或观看电教片等,学习内容一般为党内重大政治决定、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通过组织学习,机关党员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政治党悟逐渐提高,坚持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组织集体观念得到巩固。三是针对少数机关党员身上存在的党性党风方面的问题,机关党组织能够及时指派专人定期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指出缺点和不足,明晰错误和原因,点明危害和倾向,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帮促部分党员走出误区,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在机关和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第五,党员管理有所加强。机关党组织把党员管理作为日常党内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与党员的岗位工作履行情况相融合,切合实际地抓好机关党员的管理工作。制定了《机关党员行为规范》、《机关党员十不准》等行之有效、具有普通约束力的规章或守则,为党员的行为限定了一个合理的尺度。在日常中,对党员不该涉及的领域和问题予以明确,对党员不该做的事情及时制止,对有倾向性的错误予以批评指正。特别是坚持每年用民主生活会的方式使每位党员深刻反思自己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与党员标准的差距,严格检验各自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即时整改。党组织通过党内生活的方式有效地管理了机关党员,使党员按照党员标准严格履行义务,争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第六,党内监督有了依据。在两个条例没有颁布出台之前,党内的监督仅停留在自上而下的监督层面上,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发现上级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很难得到正常反映或有效解决。XX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同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同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出台为依法有效搞好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内纵向监督、横向监督、逆向监督、相互监督等多向、民主、合理的监督方式,明确了党内上级组织可以监督下级组织、下级组织也可以监督上级组织,党的领导有责任监督下属党员、一般党员也有权利监督党的领导,同时党组织和党员也要积极接受党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有效监督,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起到积极作用,是我们党建体系健全的标志和赢得人民信赖的保障。
第七,制度建设不断创新。为了不断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大多数机关党组织通过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的办法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使机关党建工作更富特色、更具成效。各机关支部根据行业性质和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党员量化考核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党员“三禁止”制度》、《党员谈心制度》、《发展新党员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党建方面的工作制度,并坚持在日常党内生活中执行和运用这些制度,对推动党的工作,促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八、作风建设日趋好转。随着党建工作的不断加强,机关党员的作风建设日趋好转,政治文明在机关党员身上得到充分体现。一是思想作风严谨。党员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立身言行,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头脑清醒,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纪律作风过硬。党员干部坚持用党性纪律约束自己,准时上岗,按时下班,严管言行,做到不该讲的话坚决不讲,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三是工作作风扎实。党员干部按照党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机关单位分配的任务,爱岗奉献,埋头苦干,务实敬业,积极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开创了非凡的工作业绩,为单位的整体工作作出了相应的贡献。四是生活作风正派。机关党员生活相对规律,在单位团结同志,合作共事,保持融洽的工作气氛。在八小时以外也能按照党员的要求树立好自己的形象。
第九,党费收缴逐步规范。机关党员能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自觉履行交纳党费义务。单位党支部的组织委员能够按照党员工资涨幅情况参照党费收缴基数标准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数额。目前除退离休党员和下岗党员职工收缴困难外,绝大多数党员能够理解党费收缴标准并如期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上缴管理相对规范。
第十,党的工作有了起色。通过扎实开展机关党的各项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提高。党支部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支部组织生活相对规范,党员的监督管理有了依据,党建制度有了创新,党建工作总体上朝着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发展。
(二)机关党建的工作差距
第一,领导职能行使不够全面。机关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绝大多数是兼职,在履行机关单位岗位工作职责之后,由于支部内部分工不明确,有的党支部负责人的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特别有的支部书记连“三会一课”都不能坚持,有的没有按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不能够扎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坚持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检查和落实。由于党支部负责人职责履行不全面,导致支部整体工作的推进效果不明显,造成工作重心上的缺失现象。
第二,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机关单位由于业务工作性质的限定,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不够经常,没有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的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中的最基础的“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工作,没有按时研究确定支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党支部职能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致使党支部生活不能正常化,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规范有效运行。
第三,阵地建设不够规范达标。机关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是为机关党员提供党内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但由于机关办公用房的限制,多数党员活动室属于兼容性的,党建内容与其它内容合并在一起,缺少阵地建设严肃庄重的直观感。有些机关单位根本就没有党员活动室,党员的集体生活有时在行政会议室进行。相当一部分机关单位党员活动室布置过于简陋,设置内容过于简单,有些过时的党建内容没有得到及时更换和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机关党员的正常党内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第四,党员活动多寡不均。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是激发党员积极性、创造性和增强党员向心力、凝聚力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当中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情况却大不一样。有的机关支部一年能够多次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党章、争先创模、集体劳动、文艺联欢等活动,丰富了党建内容,充实了党员身心。但相当一部分机关支部常年很少开展甚至不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使得机关党建缺乏生机和活力,机关党员对党组织的印象和地位有所淡化,不利于机关党组织的整体形象和工作开展。
第五,发展党员严中显宽。发展党员是机关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真正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进行发展党员的支部却为数不多。有的支部根本没有制定发展新党员工作计划;有的机关党组织不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多年不发展党员;有的支部不能够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接收党员,更有的支部间隔几年一次突击发展多名党员。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没有严格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谨重发展”的要求培养和发展党员的结果。
第六,党员教育效果不够显著。教育党员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但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教育程度的效果却大相经庭。有的机关支部通过学习、培训、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强化党性、党风和党纪观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有的机关支部则按照口头强调和发放资料的形式促进机关党员的教育工作,使党员的受教育程度和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党员的政治素质不强、思想观念不稳、宗旨意识不牢、行为志趣异化是党组织教育不力的集中表现。
第七,党员管理约束不够严谨。党员应该服从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秘密。现实工作生活中,由于机关支部对党员缺乏行之有效的严格约束和管理,党支部负责人和支委各成员没有完全认真履行对党员的管理职责,从而造成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偏差,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言行表现在对社会群众的行政工作交往中,或多或少地产生了党员乃至机关的不良影响。
第八,党员监督不够扎实有效。根据《党内监督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制度》,机关党组织应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党组织应加强对所属党员的行为监督,广大党员更应该加强对党组织班子集体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形成纵横交错、上下有序的民主和谐监督体系。然而现实中机关支部多数仍旧停留在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甚至有的党员片面认为监督别人是自找麻烦、惹祸上身等等,有的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不履行监督职责,没有形成大的负面影响就任其不管,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效果很不明显。
第九,党费收缴使用不够平衡。机关党员的党费按基数比例规定收缴上解后,许多支部甚至很多党员强烈要求上级配发电教设备或订购学习书报。按照党章中党费收缴使用有关规定,目前用在机关党员培训教育方面的经费投入仍显不足。在信息化迅速发展的今天,更需要配置起光碟机和多媒体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为广大机关党员提供更为先进、更为便利的教育学习条件,激励机关支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在目前农村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极低、党建阵地投入配套基本到位的情况下,应该高度重视和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的部分经费投入问题。
第十,党建工作缺乏创新特色。机关党建工作多年来一成不变,缺乏新颖灵活的机制和载体创新机关建工作,使得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特色和亮点,机关党组织没有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因而机关党建工作显得格调单一、缺乏活力。
(三)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成因
第一,支部领导重视不够到位。部分机关支部书记认为党建工作软指标、软考核,没有实在具体的东西可抓。特别是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支部书记的,认为业务工作是核心,忽视了以党建促业务的重要性,没有系统认真地研究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没有准确把握党建工作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一部分副职领导兼任机关支部书记的,往往认为党建工作靠“一把手”抓,没有对党建工作深入研究和建言献策,没有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下功夫、用心思。机关中的党务干部一成多年不变,没有及时调整或提拔重用的党务干部有想法、有抱怨,工作上被动应付、消极对待,部分新调整的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熟悉,也有随机应付的现象。
第二,一般党员认识不够到位。机关党员习惯在行政制度管理下工作生活,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机关党的建设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有的党员同志认为党建工作是形式主义,有的认为党内管理教育多此一举,更有的党员思想意识形态上根本不存在机关党组织观念,对党组织生活不参加,不主动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照按要求交纳党费,不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不按照党员的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实际上形成与党组织对党员的标准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是思想认识不深刻、不到位所造成的。
第三,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机关党建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但多数支部没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而使党建制度流于形式的现象是造成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主要症结所在。这种问题的存在与支部班子的整体认识有关,与支部主要领导或组织委员没有完全认真履行职责更有关。特别是一些支部不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履行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在机关党员的考核、奖惩、提拔、任免、处分等问题上不向党委勾通汇报,甚至出现以党组意见代替党委意见的现象,从而造成有违规定、有违程序的事情常有发生,给机关党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危害。
第四,督促检查落实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主要依靠督促检查抓工作落实,而督促检查的主体是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的对象是各支部所开展的各项党建工作。由于机关支部数量较多,机关党建事务繁多,机关党委人员较少,督促检查力量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机关支部工作的督查,机关支部书记对党委安排的党建工作也仅停留在圈阅批示转办文件的形式中抓落实,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过问督查也不是十分到位。因而机关党建容易形成重安排部署,轻督查落实的不协调局面。
第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机关党组织的职能较多,但每项职能的发挥情况却不是很理想。有的机关支部没有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的支部没有很好地组织机关党员进行学习教育,有的支部没有主动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支部对机关统战工作、妇联工作和青年工作不问不管,有的机关支部常年不向党委(党组)汇报工作。由于部分机关支部职能不履行、发挥作用不充分,导致机关党建工作没有太大的起色。
第六,党建经费保障不够到位。机关单位工作运转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然而有限的财政拨款只能支撑和保障常规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用于党务工作开支的经费却没有列入预算。这样以来,党建工作的开展就举步维艰。党务工作也是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失去了经费的保障便无法正常开展,阵地硬件建设、学习园地布置和党建资料购置等常规工作都难以进行,党建工作自然就无法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
三、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方法
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成因,必须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的工作目标、主攻重点和方法措施,以开创机关党建工作的全新局面。
(一)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任务目标。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紧扣党建工作主题,重新审视和从严把握以下三项重点目标:一是务必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四大建设要求,紧紧抓住机关党组织建设这个根本,健全班子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组织生活,增强支部活力,重塑支部形象,巩固组织地位,恢复和产生强大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机关党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真正使机关党组织成为机关党员的“司令部”。二是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坚持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宣传、引导和增强党员的党性宗旨观念和大局服务意识,促使党员转变作风,转变观念,严格律己,加强修养,争做先进,争当楷模,把每位党员都锤练成思想作风过硬、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敬业、社会形象最佳的一流机关公职人员,切实塑造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务必立足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立足于纯洁党的队伍和强化党员管理,探索和建立一套长效的抓党建工作的良性机制,确保机关各项党建工作有序有效深入推进。
(二)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攻重点
第一,规范支部生活。机关党建工作的正常化主要依靠规范机关支部生活来完成。规范开展支部的各项党内生活,要靠机关支部书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切实组织动员支部成员和广大党员定期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认真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开展党员周五集中学习活动。通过规范、正常、有序的支部生活,确保机关各项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加强党员教育。机关党员是机关党组织的主体力量,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状况是取决这支队伍是否能够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提高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主要靠教育手段来实现,教育党员也是机关支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核心工作内容。一要强化党性宗旨观念教育,使机关党员牢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把为集体奉献、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植根于灵魂深处。二要强化先进科技文化知识教育,通过学习先进科技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为党的事业奋斗坚实本领。三要强化法制和道德教育,增强党员的法律观念和道德水平。党员的教育要突出以日常为主、以自觉学习运用为主,确保收到良好效果。
第三,严把入党关口。纯洁党的队伍是机关党建必须常抓的一项工作,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严把入党关口。要务必按照《党章》规定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严格做好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既不能机械地抬高标准几年不发展积极分子入党,也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滥竽充数吸收不符合要求的积极分子入党,更不能简化程序接纳党员。必须以严肃、认真、正确的态度对待纳新党员问题,确保把机关党员建成一支纯洁、高尚、优秀、过硬的队伍。
第四,开展党建活动。党建活动是促进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载体。开展党建活动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趋势方向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动向,遵照党建工作的宗旨和内容,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党建主题活动,激发机关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开辟活力和动力。
第五,塑造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是激发机关党员奋发向上的必要形式,塑造先进典型是机关党组织应竭力做好的一项基本工作。要针对各个机关的不同业务工作性质和在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有目的、有重点地培养先进党员典型,使这部分先进典型党员具有明显地示范带动作用,具备其他一般党员学习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通过典型带全局,通过先进带一般,推动机关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形象的不断提高。
第六,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为强化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规依据,要把这部条例运用好、落实好,还必须依靠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机关党组织认真按照《条例》中的章节条款规定履行相应有监督职能,充分动员和引导机关广大党员自觉运用监督权利,大胆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做好党内监督工作,主动向党组织建言献策,为改进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三)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方法措施
第一,依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搞好党建工作。《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机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的负责同志应该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规定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尤其是在开展支部生活、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监督等方面坚持按照《党章》和《条例》要求进行,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不断创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创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不竭动力和生命源泉。机关党建要实现不断地超越和发展,必须依靠创新工作来完成。一要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党要管党、党支部主管党员的工作职责,把机关支部建设成为一呼百应、令行禁止的坚强战斗堡垒。二要创新学习机制,营造机关党员人人自愿学习、人人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机关党员投身改革建设和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为建设学习型机关打牢坚实的基础。三要创新教育机制,机关党支部务必探索和形成一套党员长期受教育和终身受教育的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和教育的力度,通过教育使党员的党性宗旨观念坚定不移。四要创新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应认真履行监督的权利和职责,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民主化的党内监督,纯洁党的队伍,约束党员言行,永葆党不变色。五要创新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党内保密监控工作,防范党内工作泄密和被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或利用。六要创新保障机制,要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地组织保障、阵地保障、经费保障和安全保障,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为促进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坚实的基础。
第三,运用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的完成主要依靠开展活动来实现,开展活动要紧紧抓住机关党建的主题和中心内容,以动员机关广大党员广泛参与为手段,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宗旨,以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接受党性锻炼为目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通过学习竞赛、团体调研、外出考察、访贫问苦等方式开展一些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工作不断呈现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四,切实找准党建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以党建工作推动中心工作,赢得三个文明建设的好成效。作为机关党的组织,不能单就只为了党建而抓党建,必须紧密结合单位的工作实际,寻找党建与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有重点、有目的、有计划地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力求达到抓好党建促中心、围绕中心抓党建的工作格局,通过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交融互动、相互促进,从而达到党建与中心工作齐头并进的双赢效果,开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第五,运用和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优势地位和作用,充分团结和依靠社会各阶层力量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树立党的良好形象。机关党组织应该正确运用政治、组织、服务优势和引导、宣传、带动作用,积极主动团结和动员民主人士、党外人士、统一战线、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力量认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纲领,拥护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齐心协力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树立机关党员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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