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全县执法监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xx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以来,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1个,其中省级立项2个,市级立项5个,自办1个,协办(三共同)3个。通过执法监察,共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5条,发出督查通报4份,受理投诉件及领导交办件9份,办结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了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监察局统一布置,从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6月对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5个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保证了专项督查工作落实。二是把握督查重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批复、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项目招投标、法人责任制、进度、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9次,采取现场察看、审查资料、帮助指导、解决困难、组织讲评等方法全面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迎接了中央扩大内需监督领导小组对我县的检查,对县中医院项目的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截止目前,4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形象进度完成100%,已进入验收阶段。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追究责任。从年初监督检查以来,对工程进度缓慢,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建设部门及项目部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12条,组织讲评2次,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落实,统一规范了资料目录,资料建设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滞留、挪用、挤占资金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年初,按照高委发[20xx]14号文件关于《20xx年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开展了对生态县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实。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建设、卫生、工商、市容、创卫办、爱卫办等部门开展了对县各镇、各部门履行职责,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对创建薄弱环节重点跟踪。对各镇污水处理厂、农贸市场、镇容镇貌、农村卫生环境、农村无害化改厕等重点薄弱环节,采取跟踪检查,责任到人,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创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当场反馈了问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提出监督工作建议10条。
(三)开展了对固城湖水域及沿岸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
上半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县水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卫生、交通、环保、建设、工商、供电、公安、农林局及淳溪、阳江镇等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从督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把固城湖水域船舶整治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归类、规范、整洁、有序”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好整治工作落实。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深入船户调查摸底,紧扣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对固城湖水域内所有船只进行了登记分类和清查,对从事餐饮经营的船只进行友情提醒和宣传教育。三是着眼长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对航道水域坚持常规性检查和动态检查,拆除经营招牌4块,就餐指示牌1块,发放告知书400余份,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队伍及巡查制度,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四)开展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监督检查。
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对我县“龙墩水库加固除险”、“湖滨大道西段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廉政监察。组织了2个重点工程项目4个标段签订了《工程廉政建设合同》,实行了双合制。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中标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设计变更、项目经理调整和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帮助和协调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止6月上旬,共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通过招投标节省国家投资1513万元。
(五)开展了对《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对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了宣传学习。会同县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若干规定》,增强他们依法招标、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利用标语、橱窗、黑板报对《若干规定》进行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在深入学习和理解《若干规定》的基础上,督促县发改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审计服务、工程监理业绩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会同发改、建工、建设、招标办等单位,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中标结果公示、备案管理等规定。通过执法监察,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完善了建筑市场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
(六)开展了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按照高政发[20xx]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动了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一是加大组强领导力度。召开了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会议,下发了对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今年10月底前100%上网运行。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为提高县行政服务办证大厅运行质量,组织对外经局、农林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不符合规范,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导,对重点单位多次上门辅导,共组织2次业务培训,33个执法部门负责人员共计170多人参加,提升了各单位人员对权力阳光系统建设和运行能力。
(七)开展了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半年,县监察局会同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镇的民政经费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中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四座谈”的方法,对每镇10-15户的经费领取对象,验看银行卡和发放标准是否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检查质量。检查中对个别镇因财政紧张,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费发放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
(八)开展了对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
上半年,按照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20xx年至20xx年城市房屋拆迁和征地拆迁项目执法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国土局、建设局、各拆迁项目指挥部等为成员单位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会议,布置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由县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提出了做好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了对房屋拆迁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我县拆迁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检查,确保专项工作的实效性。重点对拆迁前期管理、补偿安置、补偿费用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采取了听取汇报与座谈相结合,走访与查看相结合,先后听取汇报6次,查阅了20xx年至20xx年房屋拆迁项目的资料台帐,走访拆迁户10户,电话抽查了解拆迁户10户,发放民意调查问答30份,收回30份。截止目前,共检查房屋拆迁项目11个。其中县城房屋拆迁项目8个,拆迁面积43603平方米;征地房屋拆迁项目3个,拆迁面积64800平方米。重点选择了20xx年湖滨大道征地拆迁项目和20xx年县木材厂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进行了深度检查和剖析,共查找问题6条,对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利及遗留问题等提出监察工作建议6条。目前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进入整改完善阶段。
三、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对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成效还不明显。二是执法监察项目监督检查不够深。特别是在工作面广、量大时,工作不够深入。三是执法监察工作创新方法不多,手段单一。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上级部暑的工作任务;
(二)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
(三)开展对行政机关贯彻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促进机关及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建设;
(四)继续开展对扩大内需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科学发展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对“重点工程”跟踪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有关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七)开展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我县权力阳光运行的深化和完善;
(八)继续规范和推进基层纪委监察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努力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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