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倡议书
文明出行倡议书
三年前,公安部将XX年12月2日确定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于推进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更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升级”。交通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行车、走路,不但直接反映人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还能集中体现一个城市、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交通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所以,文明出行,极为重要。
德国是一个汽车大国,路上车流不息,但是几乎见不到交通警察,所有的交通都由信号灯及路牌来指示,交通事故的比例并不高,最根本的原因,是交通参与者大都能遵守规定且能够做到相互礼让。
交通安全,来自于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构建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最重要的是让文明出行意识成为市民的一种习惯。
文明出行其实并不是难事,开车穿行在公路或步行在街头,只要每个人都自觉改掉一些小小的不良习惯就可以做到,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和负责。做文明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交通文明;行文明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开文明车,不超速不抢道,酒后不驾车,斑马线上避让行人,红绿灯前不抢行。这样,文明出行成为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交通安全观念转化为实际行动,交通安全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人民的生命财产就会越有保障。
让文明出行成为习惯,引导市民崇尚文明交通,遵守交通法规,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法交通法规为耻的氛围,既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加大对交通陋习的曝光力度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当然,这些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推动者,只要人人都能自觉做到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就一定能创建出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走出安全,走出尊重,走出和谐。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做文明交通的楷模,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成为生活常态,让“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意识扎根于每个人内心深处,这样,就一定能构筑起一条安全、畅通、和谐的“平安大道”。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当我们漫步于人来车往的宽阔街道时,常会慨叹这座城市的美丽与繁华,但您是否注意到,在车水马龙的潮流里却隐藏着凶险的马路杀手?驾驶人酒后驾驶、争道抢行、乱鸣喇叭、车辆乱停乱放、擅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车不让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等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时常发生在你我身边。然而,您是否意识到,这些行为在不经意间可能就会酿成惨剧,摧毁人的生命和家庭幸福,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它折射出来的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对社会公德的践踏!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新风尚不仅仅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更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广西交警部门启动了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这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是平安出行的护身符,也是降伏事故恶魔的法宝,一旦拥有它们,我们将永远与平安相伴,与幸福同行,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必须铭记在心;
二、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这六大交通陋习是影响安全畅通的羁绊,是扰乱交通秩序的罪魁,一旦养成这种陋习,我们的美好生活将失去屏障,每一个追求幸福的人切莫掉以轻心;
三、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无数血的教训证明:这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是生命的克星,是幸福的天敌,一旦与之沾边,那就是一脚踏进了地狱,每一个珍爱生命的人一定要警钟长鸣。
四、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交通靠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幸福,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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