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总结
市卫生局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卫生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市卫生系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今年我局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纠风工作运行机制铿锵有办。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把卫生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上党组议事日程。今年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纠风工作会议,对xx年纠风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就做好xx年纠风工作向市卫生局递交了责任状。在纠风工作中,局党组书记、局长既是工作的决策者和推动者,又是积极的实践者,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局领导的率先垂范,带动和影响着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全市卫生系统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科室协调配合,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局纠风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印发了纠风工作要点,认真制定了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纠风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任务,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8月,根据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人事变动,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整,以确保纠风工作的领导力量不削弱。
近年来,我局还瞄准卫生纠风工作涉及部门多、利益群体广等特点,加大了协调工作力度,有效构建了“党委政府领导、卫生部门牵头、政府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支持配合”的新型卫生纠风工作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由市纠风办牵头,我局与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xx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纠正和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8月20日,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副市长组织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审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医药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年中汇报会议,各单位交流了卫生纠风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的纠风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同时也标志着全市卫生纠风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的正式实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纠风工作道德防线愈加牢固。
在纠风工作中,思想教育是基础环节。为此,我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尤其是典型示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更加树牢了广大卫生工作者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积极宣传全市卫生系统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好各地各单位示范科室(岗位)及医德医风标兵的典型引导作用。二是引导全市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自觉为群众健康服务。二是不断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实行医疗卫生人员岗前教育和执业医师、职业护士上岗宣誓制度;注重对新进卫生系统人员和医学院校学生的医德医风教育,大力推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进教材、进执业医师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进职称晋升考试,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使之贯穿于医务人员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全过程,使广大医务人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三是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从业。四是开展纪律法制教育,重点宣传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律规定入心入脑,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筑牢了廉洁行医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认真抓好卫生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真正落实,我局把行风建设列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做到卫生纠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进行。
首先,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医院等级评(复)审、“十大健康卫士”评选、“十佳白衣天使”评选、“创建农民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复评、“医德医风标兵”评选等各项业务工作,我局对卫生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促。一是督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处方点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避免过度治疗;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减少重复检查等。二是督促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三是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推进院务公开,制定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布工作,重点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公开。四是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国家有关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
其次,结合参加全省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开展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专项督查。6月—7月,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招标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市执行全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督查方案及评分细则》,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了交叉检查。据统计,全市48家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参加了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际参加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院与应参加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比例为100%。此外,我局还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医疗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今年4月,我局与市纠风办一起,派出专人实地到广东省广州市、韶关市及湖北省武汉市考察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并形成专题考察报告。8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及时成立赣州市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及监督小组,认真制定了《xx年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对全市医疗单位医用耗材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有效预防医疗机构在医用耗材采购中的各种不正之风。目前,全市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再次,结合卫生效能年、“卫生行风大家评”等活动的开展,我局严格按照纠风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的日常检查。为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努力营造“人人讲行风、处处抓行风”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了《卫生系统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实施办法》,首次提出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内评与外评相结合,评上与评下相结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察访与处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以听取汇报、走访座谈、组织测评、查阅资料、随同办事、模拟办事、录音录像、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等组织实施方式,强调注重结果运用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3月、4月和 8月,我局分别组织人员成立六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式监督检查。检查工作中,实行“明察与暗访结合”的方式,重点以医德医风教育、政务公开、医德考评、新农合基金监管、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等工作为监督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检查组现场纠正并责令被检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对较为严重的问题,由局纠风办统一给相关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检查验收。每次检查结束后,我们都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检查组工作汇报,向全市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效果。
另外,我局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一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4月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走进赣州电视台,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审批、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民生工程等六个方面内容为承诺重点,向全社会作出郑重的公开承诺,承诺内容在**日报、中国**网等有关媒体上同步进行了刊登、公布,同时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led显示屏进行定时滚动播放。二是局领导带头走出去,深入挂点单位和基层一线,深入群众当中,走访服务对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三是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和投诉咨询电子信箱,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卫生行风社会监督员、社会群众等群体发放各式问卷调查表1XX余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梳理归类,并逐一建立了整改台帐,落实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四是今年4月邀请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代表为主体的部分行风监督员召开了座谈会,7月组织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市有关民营医疗机构的纠风工作负责人召开了行风建设座谈会,进一步有效提升全市卫生行风建设水平。
四、强化专项治理,确保纠风工作突出问题得以解决。
为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求,我局秉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工作态度和一贯做法,始终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作为卫生纠风工作的重点,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集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卫生纠风专项治理活动。为贯彻落实市《xx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从 xx年7月起,至12月止,我局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活动之初,我局成立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xx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重点任务检查验收标准》,在8月份结合效能年活动督查工作,对全市卫生系统卫生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组织了检查;按照“准备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核、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的工作安排,我局拟在 12月对各单位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情况组织全面检查考核。
二是深入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年初,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及时转发卫生部《xx年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要点》;在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同时,我们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效能年活动、卫生纠风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建设长效机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查办违纪案件等有效手段,切实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坚持开展了食品安全、严厉打击违法行医等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围绕“保护人民健康权益、建设和谐平安赣州”这条主线,按照“推进卫生行政职能转变、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的总体要求,在食品安全、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等方面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据统计,截止目前,xx年全市共监督覆盖医疗机构4679户数,监督医疗机构6172户次,建立监督档案6319家;受理举报71件(次),调查处理71件(次),查结率100%,立案查处案件182起;警告613户,罚款126万余元,没收金额3.1万元;吊销诊疗科目9户,责令停止职业活动112户,取缔7户。
四是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市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了领导体制,局主要领导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健全了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认真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巩固成果,坚决清除因“小金库”存在而滋生的腐败现象,进而推进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扎实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专项治理督查力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新增中央投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卫生系统新增中央投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分配表》,认真落实 “每月至少一次”的督查要求,对全市卫生系统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不定期的全面督查,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抽查工程建设现场等方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抓落实、促进度、查投向、重规则、保质量”为工作目标,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优质、安全、廉洁、高效,切实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五、强化查办案件,确保纠风工作核心内容充分体现。
纠风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直以来,我局都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查办案件作为卫生纠风工作最有效的 “杀手锏”,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xx年,局纠风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截止目前,共收到群众信访、电访和来访件共52件,目前已查处51件,处理或责成医疗卫生单位处理当事人20人,查结率为98.08%,还有1件正在调查核实之中。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以及省卫生厅交办的信访件,都能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给交办部门,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纠风工作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卫生纠风工作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一项长期的任务,而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行业不正之风现象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我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了制度建设这项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纠风防控工作各项制度,努力解决导致行风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今年以来,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市卫生系统推行ab岗工作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11项制度,制定了《机关效能暨卫生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效能告诫暂行办法》、《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卫生系统机关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我市卫生系统的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看得见的成效,但是与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我们的许多工作还存在差距。我们清楚地看到,卫生纠风工作的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乱收费、滥检查、开大处方等行为在个别医疗卫生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滋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土壤还没有得到彻底铲除,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还不能令群众满意,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我们相信,在省卫生厅的正确指导下,在我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紧紧依靠全市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扎实工作,我们一定能够把我市的卫生纠风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进而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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