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柜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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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机柜租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展机柜租用等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本合同中所述的机柜租用是指: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柜,该机柜位于甲方服务器托管专用机房( )内,通过甲方的线路、出口接入互联网。使用此项服务时,乙方可向甲方选用其他的增值服务。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价格
2.1 乙方向甲方( 租用) 机柜( )个放置于甲方( )机房内,地址( ),通过100m( switch )端口接入internet。甲方提供静态ip地址( )个供乙方做域名解析。
2.2 机柜租用费: 元/年。(以上费用包括流量费、internet互联网端口通信费)
2.3 乙方选用的增值服务有:( )见附件四,首期支付( )个月费用共计( )元。
2.4 综上,首期费用总计( )元,合同期总费用为( )元,乙方需于本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于甲方。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提供以下帐号供乙方及时足额地将合同约定的款项划入并提供等额发票:
甲方银行帐户为:
户名:
开户行:
卡号:
3.1.2 在合同约定的付费期限内由甲方负责通知乙方按合同标的额付款,乙方将款项划入甲方上述帐号,甲方负责出具发票。
3.1.3 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tel: )24小时机房联系电话: 9:00-18:00 故障报修联系tel:
3.1.4 如因非乙方原因(不可抗力事件除外)造成乙方网络不联通或电力中断,未能获得本合同项下所述服务,并符合附件二中第一、二条所述条件的,甲方至多以免收相应月份的服务费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
3.1.5 如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合法方式使用各项服务。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终止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直至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而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有关主管部门向甲方下达涉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禁令或类似要求,甲方应立即予以执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而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1.6 甲方应依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向乙方提供《中国网通 idc服务品质保证》(见附件二)。共3页,当前第1页123
3.1.7 甲方对乙方向甲方租用的硬件设备,应妥善保管(设备详情见附件三)。如租用的是机柜,则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机柜中所托管的自带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负责妥善保管(机柜中自带设备详情见附件三),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机柜中自带设备的损坏,甲方予以赔偿,赔偿额以该设备的重置价格为限。每个机柜限制额定功率不超过2200w,功率超出部分按照每100w每年1000元收费。
3.1.8 本合同执行期内,如双方达成协议,须退还乙方款项,则由甲方根据双方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向乙方退还相关费用。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
3.2.2 乙方须遵守《中国网通 idc用户责任说明》(见附件一)及《用户使用须知》(见附件五)。
3.2.3 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tel: e-mail: )
3.2.4 乙方应按约定的方式使用相关服务,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服务不能有效获得的后果。
3.2.5 本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向甲方租用的机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享有该机柜的使用权。
3.2.6 如乙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须向甲方出示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其复印件;如乙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需向甲方出示由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3.2.7 乙方的网络服务范围如超出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在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上规定的范围,则甲方有权中断对乙方的服务。
3.2.8 本合同执行期内,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须提前二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应截止至该项服务终止日,并按合同剩余期限应收服务费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自提出申请后10日内补缴足。
第四条 服务期限
4.1 合同签署并于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费用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各项服务,服务费自开通之日起计算。
4.2 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有效期为期 。新签约用户本合同有效期从各项服务开通之日算起;续约用户本合同有效期从200 年 月 日 - 200 年 月 日止。
4.3 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讨论是否续签。如乙方不再续约的,则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过期未通知的,本合同期满后将自然终止;如乙方确定续约的,则新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共同商议并办妥续约事宜。续签合同期原则上为壹年,基本原则保持不变。
4.4 本合同某一项服务提前终止,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服务的执行。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预支付首期费用。若乙方未按约按时支付本合同首期费用,每迟付一天,甲方有权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若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擅自或突然无故终止本合同,则应向甲方缴纳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5.2 之后每期费用每[ ]预支付一次,到期前20日之前甲方负责将该费用以付款通知单的形式传真给乙方,乙方以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单传真件为准,于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付款通知单上的要求支付给甲方应付的费用。每迟付一天,甲方有权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乙方迟延付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待乙方补足乙方应补缴的欠费及应补缴费用的千分之五滞纳金后,再行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第六条 保密
6.1 双方应对与本合同有关或通过本合同获得的他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保密责任的有效期为于合同终止后壹年。
6.2 甲方在其服务范围内,对已获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6.3 甲方如发现有侵犯乙方商业秘密的现象,应尽快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战争、罢工、政府行为、非因双方原因发生的火灾、基础电信网络意外中断造成的及其它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在30日内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免除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应向本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写入“服务内容更改/补充说明”(见附件六),但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更改、签字方能生效。
9.2 本合同文本、各项附件及双方不时发生的对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3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肆份合同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件
附件一 中国网通_____idc用户责任说明
附件二 中国网通_____idc服务品质保证
附件三 乙方租用设备清单
附件四 乙方选用增值服务清单
附件五 新时空在线用户使用须知
附件六 服务内容更改/补充说明
甲 方: 乙 方:
公司地址: 联系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网通_____idc用户责任说明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乙方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经营及发布,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其使用软件的合法性。
第四条 关于电子邮件的发送
4.1 乙方不得发送:
未经接收者许可的电子邮件广告、刊物或其他资料;
没有明确的退信方法、发信人、回信地址等发信方信息的邮件;
违反其他isp安全策略或服务条款的邮件。
其客户利用甲方分配给其的ip地址发布的上述邮件视同其行为。
4.2 甲方在接到上述邮件受害人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警告,乙方应在接到警告后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上述邮件的发送。若乙方被警告后仍发送上述邮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予以制止。
4.3 因乙方发送上述邮件导致甲方遭受国内和国外诉讼、索赔及其他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移交有关执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关于乙方人员进出机房
5.1 乙方的授权人员需持有甲方发放的出入卡方可进入甲方机房操作时,每次进出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更多人员进入,需提前1小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待。
5.2 乙方人员应遵守机房规定,对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或运行中断的,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5.3 乙方设备进出机房需在法定工作日8:30~17:30,并提前1小时通知甲方,其他时间甲方有权拒绝接待。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网通_____idc服务品质保证
甲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就《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_____机柜租用合同》中的服务,提供如下品质保证。
第一条 网络联通性保证
1.1 “网络联通性”是指甲方分配给乙方的网络端口同chinanet的联通性。
1.2 甲方保证乙方网络系统99.9%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44分钟。
1.3 甲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达到1.2的服务品质,甲方至多以免收乙方当月托管费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如乙方已经预付了费用,则在此费用使用期结束后,以延长使用时间的方式进行补偿(预付费用不予退还),但以下情况例外:
甲方经乙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任何乙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乙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乙方的疏忽或由乙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甲方上级骨干网络故障引起的
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
第二条 电力的持续供应保证
2.1 “电力的持续供应”是指:向乙方提供的市电或_____ps电源具有电力。
“电力中断”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市电及_____ps电源同时不具有电力。
2.2 甲方保证乙方租用的网络系统的电力持续供应达99.99%的可用性,即乙方租用的可用网络系统每月电力中断时间累积不超过4.4分钟。
2.3 甲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遵守2.2的服务品质,甲方至多以免收乙方当月机柜租用费的十分之一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如乙方已经预付了费用,则在此费用使用期结束后,以延长使用时间的方式进行补偿(预付费用不退还),但以下情况例外:
任何因乙方的电路或设备导致的中断
乙方的应用、安装或维护活动
乙方的疏忽或甲方按乙方授权进行的操作
第三条 设置保证
3.1 甲方的设置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电力供应的安装
网络联接的安装
3.2 设置工作时间保证:乙方支付首期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4.1 甲方的标准程序将每5分钟ping一次乙方使用的ip地址。如果这些ip地址在连续2次ping过程中没有响应,甲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获得,已处于紧急状况。
4.2 甲方将通过电话、e-mail、传真或寻呼的方式联络乙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4.3 在获得乙方正式授权前,甲方无权对乙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4.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指定的业务联系人的准确、有效联络信息。
4.5 由于乙方的疏忽造成乙方所提供的指定业务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6 由于甲方过错,未能依约履行紧急情况报告,甲方每次将至多以免收乙方当月托管费的三十分之一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
4.7 不论甲方一天中有几次未能履行本项服务,乙方每天最多只能获得1次扣减。
第五条 服务保证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服务咨询
初装工作受理
服务变更受理
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反馈
缴费咨询及受理
系统配置变更受理
5.2 保证为乙方指定至少一名业务联系人及一名技术联系人负责乙方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5.3 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每个工作日提供8小时服务(自9:00-17:00)。
第六条 技术支持保证
6.1 甲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随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不同而不同):
网络联通状态监测
紧急情况通知
技术问题咨询
6.2 甲方保证为乙方指定2名技术工程师负责乙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6.3 甲方技术工程师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工作。
第七条 其他增值服务保证
7.1 该保证的前提是乙方向甲方申请了其他增值服务。
7.2 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所申请的增值服务统计资料和报告。
第八条 投诉保证
8.1 乙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甲方某个员工投诉。
网络质量及增值服务质量
客户服务质量
技术支持质量
8.2 甲方设立投诉专线,受理乙方的投诉(tel:________________)。
8.3 甲方在受理乙方投诉后的4小时内向乙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报告。
第九条 机房开放保证
甲方数据中心机房全天24小时向乙方开放,在乙方遵守该机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随时提请进入机房进行合理的操作。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_____机柜租用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使甲方无法履行保证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赔偿保证
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服务保证不能实现时,甲方应依约承担各项赔偿责任,但每月的赔偿额不超过当月的托管服务费。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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