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报告的意见
一、自查范围:
1.园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2.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正职。
二、自查内容:
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津园区党字[2001]8号)和《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津园区党字[2002]33号)为主要内容开展自查。
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对分管的部门和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情况;职责任务哪些没有落实,原因何在,应采取什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问题的症结是什么,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三、几点要求:
1.自查报告于7月30日前完成,园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报告报科技纪工委,其余送园区纪检组。
2.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这次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各种渠道查找不足,把自查过程当作教育过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3.文字精炼、内容准确、问题明确、措施得力,一般字数在1500字左右。
200x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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