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XX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司法局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主三化三加强”发展路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切实履行“三大职能”,始终坚持“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思路,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根本,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取向,以抓基层打基础为着力点,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情况、新任务,出色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思路有新突破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年,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关键的一年,是推进“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艰苦的一年,对于司法行政工作来说,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责任重大,任务极其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立足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不断调整更新工作思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一)坚持以人为本,及早制定工作目标。年初,局领导分别带队赴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调研,主动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积极了解基层所思、所想、所需,广泛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征求意见建议57条。通过调研,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创优、全省争先”的总体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9大项36小项,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完成时限,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为落实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品牌建设。根据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狠抓“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工作思路落实,狠抓“支持抗震救灾、服务灾重建十条措施”到位,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工程的品牌建设,主动将法制宣传打造成群众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机”,将人民调解打造成受灾地区的“稳压器”,将法律援助打造成受灾群众的“取暖器”,将法律服务打造成群众寻求诉求的“惠民标签”,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指标,使每个品牌项目都有了明确的指向和严格的标准,为推进服务民生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强化为民服务。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服务灾后重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作为全部工作的导向和落脚点,主动介入一线工作,积极为灾后重建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服务氛围。积极组织法制讲师团、法律流动宣传队,大力宣讲涉震政策和法规,切实满足灾后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需要。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灾后重大项目论证,为党委政府和灾后重建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积极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灾后重建中的矛盾纠纷,掌握做好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深入开展灾后联乡帮村活动,积极联系铁牛街社区党建和法制宣传工作,联系原756厂57名离退休军转干部帮扶工作,联系并帮扶梓潼县双河村,主动为该村55户困难群众捐款6余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10余万元,完成了该村道路改造、蚕桑、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等7个项目,为保障灾后持续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大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把“人人精学业务知识,人人熟知法律法规,人人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人人适应工作岗位需求”作为工作的目标,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大调解”机制建设为抓手,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继续强力推进“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了县、乡、村、庭院四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调处机制,推动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等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立。“大调解”领导管理机制基本调整到位,大部分县市区落实了调解补贴保障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类调委会6637个,其中,帐篷板房安置点调委会179个,医患纠纷调委会210个,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15个,消费纠纷调委会38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96个,村居3758个,其他调委会1697个;建立流动调解庭179个;有2674个调委会达到“六有”标准,拥有调解员60995人,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员12万余人。截止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参与法制宣传214场,受众人数达11.23万人,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6928件,成功率97.2%,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6件5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7件149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1件304人,防止集体性上访32件423人,87%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妥善解决,11.2%的矛盾纠纷在镇一级得到有效化解,有效地筑牢了灾后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6月,市人大和人大内司委视察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试行二十周年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我市抓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加强宣传,多方筹资,量质并举,做成品牌”的要求,新建了2个法律援助受理厅,建设了11个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上半年共为86895人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比去年同期增加3倍(比XX年全年高5.1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比XX年同期增长95%)。通过法律援助,免收受援人法律服务费274.05万元,为受援群众争取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人生损害赔偿和索要劳动报酬1112.45万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推委拖延、无索要财物、无投诉举报。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胜诉和调解率保持在85%,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和部分采纳率保持在95%以上,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4月,在全市民生工程大会上,局被评为“全市民生工程先进单位”。
(三)以突出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实效增强。继续强力推进“大普法格局”建设,努力实现创建法治城市的目标。借助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校“青干班”、“科级干部培训班”、“法制专题讲座”等平台,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场次,法制培训班36期,参训3200余人次,领导干部和各系统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依法治理面稳步提升,全市政务、村务公开达100%,依法治县(市、区)面达100%,依法治乡镇面达98%,依法治村(居)面达95%,依法治校面达95%,依法治企面达93%,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推进。6月,市人大部分代表视察了三台县、市药品食品监督局、市地税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对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还将对我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议。
(四)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法律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按照“学习、宣传、规范、提升”和“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要求,全市律师行业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新《律师法》活动,针对律师行业特点和律师执业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七大机制”,推动了律师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20家,开展涉灾法制宣传283场次,受众人数达2202人次,开展涉灾法律咨询852场次,受众人数达2163人次,为党委政府提供灾后法律服务79件,为党委政府救灾工作和灾后服务提出建议134条,为企业代理涉灾诉讼481件,为企业提供涉灾非诉讼法律事务469件,为灾区群众代理涉灾诉讼29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756件,调处涉灾矛盾纠纷108件,服务灾后重建工程项目52个,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3月,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集中开展执业行为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严肃了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了执业行为。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村居、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顾问948家,调解纠纷823件,办理“两代”2132件,办理承包事项717件,办理邻里纠纷246件,办理法律援助195件,解答法律咨询1.13万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21万元,为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联系卡14692张,签订法律顾问合同4832人,减免收费12.891万元,法律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了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局面。
(五)以增强管控能力为举措,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年初,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对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逐一登记造册,并下发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采取兼职、借用、聘用等办法,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员成为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弥补人员力量上的不足。上半年,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安置率达93%,帮教率达98%。社区矫正391人,解除矫正39人,现有352名,组织矫正对象累计公益劳动160小时,开展集中教育15场次,接收的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
(六)以司法所建设为牵引,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继续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抢抓灾后重建机遇,按照市政府4月份召开的“两所一庭”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着力做好全市289个乡镇司法所的灾后重建工作,编制了194个乡镇司法所的重建方案,提出了43个乡镇司法所的加固措施,协调市发改委编报了第四批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53个司法所情况,启动了68个司法所的重建,初步完成了27个司法所的建设。重点突出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狠抓了“规划、资金、管理”三个环节,努力实现司法所“建筑美观、功能齐全、资金节约、满足发展”的建设目标。据统计,全市乡镇司法所共宣讲法律知识614场次,受教育244万人(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071件,被采纳868件,参与严打及专项治理1215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045件,制定村规民约1346件,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七)以促进司法公正为基础,公证和司法鉴定公信力不断提高。按照“积极发展、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要求,2月,结合省厅抽查时机,对全市办理遗嘱、继承、赠与、房屋按揭、现场监督的公证案件进行了综合检查,公证服务水平有了大提高。上半年全市11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660件,其中民事类4394件,经济类2514件,涉外和港澳台公证752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800余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3月,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法大检查,对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及144名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的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上半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658件,同比增长103%,调处投诉案件2件,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
(八)以畅通信访渠道为途径,群众来信来访得到有效化解和调处。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创新地把信访问题转化成“法律问题”、“技术问题”和“解惑问题”,不断强化协调、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据统计,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比去年同期减少5.3%。其中来信6件,同比减少56.2%;来访7批13人次,同比增加44.4%,人次增加19.1%;3人以上5人以下集体上访2批8人次,同比减少23.4%,人次减少7.1%,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灾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以效能建设为推手,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提升。继续推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提升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3月,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各县市区司法局现场签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表彰了10个先进单位和30名先进个人,对6名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全程监督。4月,组织专人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认真做好了涉震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答工作。依法开展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调整、取消、下放清理和规范,进一步理顺了审批关系,规范了审批程序,按时完成了全市106 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48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批事项。5月,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伟同志参加了市委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就“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灾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广泛地在线交流。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圆满完成了内部审计,加强了财务管理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班子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继续强力推进“抓学习、强素质、树形象”队伍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创一流”和“班子创一流、工作创一流”的要求,确保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以及“三大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系统400余名干警参加“学习论坛”交流和“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通过率达100%。结合“爱老敬老、争创和谐”目标,始终将老干部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使离退休干部在倍感振奋和鼓舞的同时,多了一份理解、关注与支持。深入开展“百日岗位大练兵活动”,熟练掌握“四会”技能,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上半年,全市共刊发理论调研文章12篇,信息简报278条,向省厅报送28条,报刊发行18条,党政网调用22条,其他刊发54条,为打造绵阳司法精神、构建绵阳司法文化、提升绵阳司法核心竞争力,彰显了绵阳司法行政工作独有的特色和亮点。
三、立足工作大局,在把握方向上有新高度
(一)力求“群众满意”。着眼于建设一个“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人往基层沉、钱往基层走”的工作思路,以“做强基层,做实一线”为突破口,在 129个乡镇高标准建立了规范化司法所,指导司法所设置了纠纷受理接待岗、矛盾调处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宗旨,真正做到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顺应“百姓期待”。为锻造一支符合群众需求、让群众放心的干部队伍,我们紧扣司法行政基层岗位练兵活动、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立足基层工作岗位,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纠纷调解、法制宣讲、公文写作、法律服务和协调工作等业务基本技能技巧,着力培养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基层司法行政岗位能手。
(三)办好“人民急需”。 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收集民意的基础上,连续推出了15个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先后在乡镇设立了中心调解室,招聘了专职调解员,实行了调解补贴制度,实现“有场所调解、有专人做事,有经费办事”。整合了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功能,建成了集自助查询、来访接待、法律咨询、受理援助、指派律师等功能为一体的法律服务大厅 ,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1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在校中小学生和社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经常化、正规化和阵地化的法制教育场所。在新兴的企业集群区建立了10个企业职工普法教育基地,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提高了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四、立足真心为民,在成果转化上有新力度
(一)在法律援助中勤于为民。我们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构建起由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组成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力求做到“降低门槛、应援尽援 ” ,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建立了援助案件分析例会,逐步实现了法律援助质与量的同步增长,坚持高质量服务,吸引越来越多的贫弱群众主动找上门,切实为贫弱群体和受灾群众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二)在纠纷调处中勇于为民。 我们依托乡镇司法所和调委会、村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组成了四级调解网络,定期组织他们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做到抓苗头、抓源头、抓下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化解纠纷、处置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勇于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在安置帮教中善于为民。我们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拓宽安置渠道,探索出自主创业、自谋出路式,创办实体、企业共建式,社区帮助、政府保障式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安置形式,努力破解“就业难”这一工作难题。积极推行心理矫治法、典型引导法、爱心感化法等一系列体现人文关怀、注重实际效果的帮教方法,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形成衔接有序、管控得力、运转高效的网络管理模式,促进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掌握更全面,确保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上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财政保障不到位,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法律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程度较低,高层次人才匮乏,自律机制仍需完善;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基层干警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
(二)继续抓好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十条措施的落实,以法制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三)巩固和转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绵阳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成果,进一步服务绵阳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遵循“建立两大机制、构建两大格局、实现两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五)树立经营理念,培养品牌意识,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逐步转变和提升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逐渐改变全市法律服务业小、散、单,形式粗放的现状,全力打造规范、专业、集约型的法律服务品牌。
(六)狠抓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系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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