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禁忌
在人际交往中,对于企业员工还有四大禁忌: 第一,忌举止粗鲁。有人认为,在待人接物方面“粗针大线”、简单粗暴,才是劳动人民的本色,而文雅的谈吐,优美的举止都是资产阶级的“货色”。这种鄙视现代文明的小农意识,是非常有害的。 第二,忌乱发脾气。喜怒哀乐,人之常情也。但是自己的心情不好,应由自己来“消化”,却绝不可以向他人“发起攻击”,否则是很不文明的。心情再坏,也不要丧失理智,而应当克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在思想上制怒。脾气暴燥,随便乱发脾气,不仅会伤和气,而且还会使人对自己“敬而远之”。 第三,忌飞短流长。同事、朋友之间讲几句心里话,是不为过的,然而却绝不允许到处不负责任地传播流言披浯、搬弄是非。尤其应注意的是,切勿对他人的不幸幸灾乐祸,甚至望风捕影,添油加醋,把人家的隐私与苦楚作为自己的谈资。 第四,忌说话过头。与他人相处,切勿说过头活,尤其是不要在公共场合和上班时间内,随随便便地跟别人打趣逗乐,开过“度”的玩笑。 总之,在人际交往中要受人欢迎,请君务必要遵守“三a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要求人们在人际交往中,要尽可能地去接受别人、赞同别人、重视别人。它所以叫“三a原则”,是因为在英文中,接受、赞同、重视这三个词的第一个字母,都是a。美国学者布吉林认为:“三a”有如满足人们自尊心的基本食物,在人际交往中,不可被其他东西所替代。他的话是值得每位企业员工记取的,假如大家不想被人讨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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